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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审还有希望吗?如何打好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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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供了工资单(有出勤天数、基本工资、提成工资、福利补贴、个税、社保金额)、工资银行流水明细、社保、个税,因企业不给劳动者合同,所以劳动者没提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也没有仲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现在从判决结果来看,应该也无赖一点起诉企业未签劳动合同才是应对策略)。
一审法院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但企业已经足够发放加班工资。具体判决是:双方未提供劳动合同,无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为6万(举例),劳动者实收工资为10万(举例),所以企业已经足够发放加班工资!!判决企业已经足够发放加班工资!!
按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这一判决结论证明了:劳动者1小时200%的加班工资,比实际正常工作1小时工资还要低!不仅如此,1小时工资+1小时200%的加班工资,两者相加还是比实际正常工作1小时工资还要低!我想,企业会不会起诉劳动者返还那些计算多出来的工资呢?
好吧,欢迎各位坛友和几位大神分析、建议一下,二审还有希望吗?如何打好二审?谢谢各位!!
祝每位劳动者勤能致富,不再受到无良的压迫和侵害


IP属地:广东1楼2016-09-01 12:01回复
    你拿到手的工资是工资总额,加班费的计算不是按照工资总额来的..但不能低于合同约定的数,所以合同里的数字是蛮关键的,如果那个数字是最低工资标准,那你的加班费高不到哪去的.你的案子,你想2审,重点是在合同,还有说有支付的加班费是否明确是作为加班费给你的,其他的没啥意义.


    IP属地:浙江2楼2016-09-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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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上也没有写薪资,他单独会拿个薪酬表要劳动者确认,这是企业玩的花样手法。合同企业拿着不给劳动者,所以劳动者也没有。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但合同上也未写具体薪资,怎么办呢?
      有关加班费 ,只是一审法院说按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则企业已支付加班费。工资单上并未有支付过加班费,即企业并未支付过加班费给劳动者。
      请问:
      1、二审若没劳动合同是否不利? 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不举证吗?
      2、若搞到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劳动合同上也未写具体薪资,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薪酬是否由企业举证?
      3、企业未支付过加班费,一审按市最低工资标准说支付了,这加班费是否支付不是应该由企业举证的吗?
      请各位提供些思路,谢谢


      IP属地:广东3楼2016-09-0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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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 到劳动合同复印件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正常上班时的工资水平,如果不能证明正常上班时的工资水平,则二审仍难有作为!


        4楼2016-09-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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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 以上的一审情况,请大伙给点建议


          IP属地:广东6楼2016-09-0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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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应该从哪方面着手,如何应对,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IP属地:广东7楼2016-09-0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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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应该从哪方面着手,如何应对,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IP属地:广东8楼2016-09-0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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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工资的项目与结构来作出说明,违反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但要突破的所谓绩效只能指正常上班时间的绩效才行!如果有加班的考勤证据存在,而工资条上没有加班的项目则应认定未支付加班费!实务中对加班的计算,法院均是偏向用人单位,所以成算多少很难说了!


                12楼2016-09-09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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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说加班是加班,绩效是绩效,如果工资结构上没有体现加班费的话,要求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未依法计算加班费!


                  13楼2016-09-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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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引法官注意工资结构与工资计算的问题,或者是说要求公司说明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在用人单位无法说清工资如何计算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加班事实存在,但未依法计算加班费的问题!


                    14楼2016-09-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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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发放时,你们从来不签工资单吗?


                      15楼2016-09-1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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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收工资单的,劳动者也已经提交了工资单证据,用人单位在庭审也是确认了的。工资单上很明确有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其中还体现了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出勤按26天/月计算,如果一个月内有5个星期日就算是只上了25天班,工资条上也有体现减去了一天的工资,即发:基本工资/26*25,,明显26天是超过国家月工作时间的,工资单上也没有发放加班费。这些法官如果不瞎眼怎么会看不到?说到底还是偏袒用人单位啊


                        IP属地:广东16楼2016-09-1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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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你讲的绩效应该就是提成工资,劳动者所在是个电商公司,按销售拿提成,每月工作26天,现在没有要求晚上加班工资,因为没证据,只是争取26天*8小时-国家规则正常月工作时间的这部分加班工资,所以请问要如何证明是:“要突破的所谓绩效只能指正常上班时间的绩效才行!” 谢谢


                          IP属地:广东17楼2016-09-1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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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大伙都不知道如何办好?


                            IP属地:广东18楼2016-09-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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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位大神指点一下,庭审如何进行理论和反驳


                              IP属地:广东19楼2016-09-1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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