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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面对“拆迁”压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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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权利救济中,要重点围绕所涉面积的建造、产生年代,面积的大小、实际用途所需,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状况,是否交纳过罚款或者试图补办过手续,是否获得过相应行政机关的“背书”(如招商引资建立的经营性用房面积等)等情形举证、质证。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有心的读者会发现,上述调查、认定和处理系针对无证建筑进行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面积、用途、规划许可等内容可直接作为补偿的依据。

但在实践中,确实有在项目启动后先将不配合签约、腾房的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证撤掉,再将其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的。这种操作是典型的行政目的不当,或者叫“以拆违替代拆迁”,被拆迁人完全可以从对撤证行为的救济和对违建认定行为的救济两个步骤上进行应对,不落入这样的“坑”中。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不能因房屋无证或者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就将其与“拆一还一”或者“1:1”的最低补偿底线脱钩,甚至认为只有证照齐全的房屋才能“拆一还一”。保障被征收人居住生活条件与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对房屋面积合法与否进行认定、处理之间并不矛盾,尤其是在涉案房屋系被征收人唯一的生活居住房屋的情况下。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


IP属地:河南1楼2024-05-02 23: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