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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胜诉案例】琚京丰律师破解腾退困局,告赢区政府和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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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张先生在北京一个村子里有一处房屋。2023年1月5日,早上8点半,张先生和妻子与邻居在家中聊天,突遇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破门而入,将张先生及妻子、邻居强行架出,期间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和身份证件。随后,不明身份人员将张先生和妻子带到一处房屋,并禁止两人出门行动和通讯,强行对张先生进行搜身,并抢走手机、录像机、行车记录仪及内存卡,删除拍摄的影像资料。
午后,张先生和妻子才从被非法拘禁的房屋中出来,却发现张先生的房屋已被非法强拆,家中部分家电、家具、生活用品不翼而飞。张先生拨打报警电话,告知民警房屋被违法拆除、家中物品被毁坏,张先生及妻子被非法拘禁、限制通讯自由。但民警只告知已经受理对非法拘禁的报警,但对房屋被违法强拆、家中物品被毁坏、限制通信自由的违法行为均不予处理。

在张先生多次要求处理并重新报警的情况下,仍拒绝张先生对不明身份人员违法强拆、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的报警。
2023年3月4日,区公安局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认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予处罚。同时,对参与此行为的其他人员、相关公司均不予处理,对非法入侵住宅、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不予调查。
京康律师办案风采
张先生找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的琚京丰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之后,琚律师指导张先生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但区政府却只审查区公安局就非法拘禁行为的调查程序,未考虑张先生报警还反映了其他违法行为的事实。同时,区政府对非法拘禁事实也未调查便直接驳回了张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

区公安局具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法定职责,在明知张先生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房屋及财产被非法毁坏的情况下,不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不接受张先生报警的行为显然违法,琚律师代理张先生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撤销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请求依法判决区公安局不履行报案受理、报案登记、报案处理、保护张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请求依法责令区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调查、依法处理有关侵权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书面告知张先生。
庭审过程中,琚律师紧抓对方的违法点,提出关于张先生报警涉及的房屋被强拆、物品被损坏的问题,从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及获取的相关证据材料来看,虽然也开展了一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但未形成最终的处理决定,未将处理情况告知报案人张先生,构成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琚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区公安局对2023年1月5日张先生报警事项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确认区政府与2023年6月20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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