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普遍更热情,身体接触较多。我和同去的法国女孩之前只见过一面,夜店里她拉着我的手领跳了一支舞,甚至于我和朋友还一起公主抱了下她。最近我去了另一个酒吧,等人时和一桌来丹麦交换的女同学们聊了会。酒吧音乐声大,加之英文沟通存在“language battery”,同桌的澳洲女孩直接抱住我脖子往她耳边搂。
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夜店,大学时只和同学们跳过华尔兹,可在夜店又不能不跳舞,以至于扭来扭去像个傻子。我比较欣赏布林肯国务卿的风格,若是他像我这样跳舞一定很滑稽。要是停下来不跳,那个法国女孩还会非常关心的凑上来问是不是那里不舒服,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