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章主要探讨了天地的长久和生命的真谛。老子用简洁而深刻的文字表达了他对天地万物的观察和理解,强调了一种不执着于自我生存、能够顺应自然规律的存在方式。“天长地久”是这一章的主题词。在古代中国文化中,“天”通常被视为自然界的主宰或至高无上的存在;“地”则代表大地以及生长在大地上的一切生命。“长久”这个词在这里包含了持久、永恒的意味。接着,老子提出了一个关于天地为什么能如此持久的理论:“以其不自生”。这里的“其”指的是天地本身,“自生”则是自己创造自己的意思。这句话是说,天地之所以能够持续存在并不断发展,是因为它们不是自己去产生或创造万物,而是让每一个事物都按照它自身的规律去发展和消亡。换句话说,就是不去干预自然的进程。然后,“故能长生”。这个结论直接回应了前面的论述——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以其不自生”),所以天地才能够保持长时间的稳定与繁荣。这种观念反映了老子的哲学思想中的一种理念:过多的干涉往往会适得其反,最好的做法是顺应当下的状态和发展趋势,允许每个个体都有自由发展的空间。总的来说,《道德经》第七章节所要传达的核心观点是:那些不过分执着己身、能够遵循自然规律的行事的人或者事物才能真正实现恒久的生存与发展;反之则会受到各种限制甚至走向衰败。《道德经》整篇都是以这些朴素的哲理为骨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人的生活应该如何合乎大道而不是人为地去破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