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抚不和
经抚不和,其失在朝议姑息,而不能明是非之公,如毛文龙贪功偾事,王化贞 大言误国,使当时朝廷之上,果有明违事体之人,则如毛如王,皆不应蒙重赏。至 于熊廷弼,守辽而辽存,去辽而辽亡,其功已著,此固人人知之,亦人人能言之。 乃因公道不彰,姑息为政,于王化贞 ,则以为有发纵之奇,信之任之,于毛文龙, 则更比之班定远,嘉其镇江一动之功,官之极品,贲以重赏,其不知边情有如此 者。凡此,皆所以挫熊抑熊也,不折不止。前之熊廷弼,后之袁崇焕,皆因此而 死,于是辽事始不可为,而明亡决矣●善乎天启朝都御史王德光之言曰:「奴之 强,总在法行, 中国之弱,病在姑息。」姑息之病,即如稍持正义之首相叶向高 , 亦尝婉转其辞,以右王化贞与毛文龙,则碌碌者更可知矣。向高凡有两疏,颇彰明较著言之, 启录元年:
十月庚辰,大学士叶向高,途中再辞黔赏,因言: 毛文龙收复镇江 ,人情踊 跃,而或恐其寡弱难支,轻举取败,此亦老成长虑。但用兵之道,贵在出奇 ,班超以三十六人定西域,耿恭以百人守疏勒,皆奇功也。
十二月己卯,大学士叶向高奏……惟毛文龙镇江之役,抚臣以为功,经臣以 为罪,意见大异。臣窃谓国家费数十万金钱,招十余万士卒,未尝损奴酋分 毫,而文龙以二百人抢斩数十人,功虽难言,罪于何有?以为乱三方布置之局,则此局何时而定?以为贻辽人杀戮之祸,则前此辽人杀戮,已不胜其惨,岂尽由文龙? 故文龙功罪,可勿谈也。
以上两疏,皆姑息之议也。前疏犹以出奇之功许毛文龙 ,后疏似因镇江功罪,具 相渐明,且贻辽人杀戮之惨,惟是向高之意,不欲因此彰文龙之罪,形化贞发纵之 失,故又举前此辽人,亦尝有杀戮之惨。易言之,即辽人之被杀被屠,死其固 然,何关于 毛文龙之出奇。又按向高 [未尝损奴酋分毫」 一言,尤不可信,试就日 记卷一六九叶五五所记满浦佥使郑忠信使建州记事证之,足知向高之说篇不实。记事曰:
虏中言守城之善,莫如清河 ,野战之壮,莫如黑山 。姜总兵见沈阳围急,弃 本寨而来救,遇于黑山,虏并攻沈之兵以迎之,姜以川兵六七千、,当虏骑十 万,虽众寡不敌,终至于尽歼,虏之死伤者亦相当。虏至今胆寒。虏兵进薄 清河 ,使李永芳招降城主,城主披甲登城,谓曰:「你既降彼,则无朋友之 义,可速去 ·不然,且放箭。」乃严兵固守,矢石如雨,奴兵八进八退,死 伤极多,朝而战见星未已者累日,及至城陷,城主力战而死,士卒亦无投降
者 。开元城中,最多节义之人,兵杀及城,人争缢死,屋无虚梁,木无空枝,至有一家全节,五六岁小儿,亦有缢死者。
检万历实录所载,则尚不及此记事之详:
奴酋攻克 清河堡 ,守将 邹储贤张旆死之。(四十六年七月戊申】
奴酋攻陷开原 ,援将马林、于化龙、高真等,战殁。(四十七年六月己已) 至黑山之战,即浑河桥南川兵「杀虏数千」之事。据启录元年三月乙卯记事,但云: 「独此战杀虏数千人,至今凛凛有生气, 川浙总兵陈策裨将 周敦吉石柱士司副总兵 秦邦屏及吴文杰雷安民等,死之。」当时亡归残卒,有至辽阳以首功献按臣张铨 者,铨命照例给赏,卒哭阶前,不愿领赏,但愿为主将报仇。凡此,皆真正血战杀 敌之功,即敌自称亦有「至今胆寒」之言。乃叶向高徒以右王化贞与 毛文龙之 故因之言不由衷,而曰「未管损奴会分毫」。按枣林杂俎智集;
叶相国向高,于万历癸未主礼闱,录王化贞。其抚辽也,沾沾自喜,适福清 再召,驰书劝驾,谓大功指日待,入朝为封拜地, 福清又梦如之,故入朝专右化贞。
此云专右化真 ,其实亦即专右毛文龙也。当时相国犹如此,于是通国之人,皆以右 毛文龙为是。侍郎钱谦益至于播之诗章,以颂毛文龙镇江之功,据牧斋初学集卷三叶七寄东江毛总戎一首云;
鸭绿江头建鼓旂,间关百战壮军威。青天自许孤忠在,赤手亲擒叛将归。夜静举烽连鹿岛 ,月明傅箭过鼍矶。纷纷肉食皆臣子,绝域看君卧铁衣。
明末清议,大率如此,姑附于此,以见当时士大夫之不知边情,相与误国。至其时右王右毛最力而又影响最大者,莫如本兵张鹤鸣:
本兵张鹤鸣 ,与廷弼素不协,谓化贞胆略可任,职方郎中耿如杞主事鹿善 继,皆袒化贞,凡廷弼所言, 一切阻格。廷弼度力不能胜,以标下兵尽付化 贞,疏曰: 化贞有功,臣不敢与分功,若化贞有失,臣愿不与同罪云。(国
榷天启元年十二月己卯)
时王化贞见朝堂皆右之,益自诩,诞言愿以六万人进战; 一举荡平。于是熊廷弼为 之具疏,请亟如抚臣约,乘冰急渡,免使兵因不战而怨。并云:「边吏不和,望有 科道,科道佐关,望有本兵,本兵党护,望有阁臣,臣今无望矣。」奉旨,下部会 议。部议,请撤廷弼他用,拟专任王化贞 ,以收毛文龙用命之效。据启录二年正月
甲辰兵部尚书张鹤鸣言 ;
经抚既不相欲,势必专任其一。夫以卑避尊,宜令抚臣退步,议者又谓抚臣 一 撤,毛文龙必不用命, 广宁之兵必溃,西虏必解体。合无因抚臣之请,特 赐尚方,许以便宜, 广宁之事, 一以委之。若经臣威望素著,受国殊恩,不以毕其图报之悃,是在庙堂斟酌推用,非臣部所敢擅拟也。
鹤呜此议,后人有一公论曰:「 张鹤鸣独言王化贞一 去,毛文龙必不为用,辽人为 民者必溃,是其骄蹇难制可知。」又云:「 文龙跋扈要挟,原有可斩之理。」见埋 忧续集卷二毛文龙传辨。鹤鸣疏上,帝不从,责吏兵二部再奏。无何,而「 奴酋入 犯」之报至矣。于是屠西平陷广宁之报,亦相继而至。广宁既陷,本兵张鹤鸣,至以去年八(七)月二十四日镇江之捷,竟归咎熊廷弼 ,卒失机会。且云,「臣甚恨 之」(见启录二年六月丁卯),于是廷弼之罪遂无可逭矣。按,经略熊廷弼,责任 虽重,事权实轻,不幸与本兵相忤,系手缚足,展布无由,虽欲图问守,而不可 得。抚臣王化贞 ,愚而自用,荧惑复多,镇江一动,浪兵催战,不幸有本兵为主, 言听计从,虽欲不言战,亦不可得。是广宁之失,经抚之陷于大辟,实本兵张鹤鸣 致之也。 鹤鸣之致此,则毛文龙镇江一捷,有以启之也。后来封疆一案,张鹤鸣 且优处以去, 毛文龙则佩平辽大将军印矣,独熊廷弼以 天启五年八月弃市,传首九边 ,王化贞至崇祯五年始伏诛,其不平如此,边事安得不坏。又化贞在监之日,曾飞书越海求救毛文龙,见日记天启二年十月初一 日。其后天启六年二月丙子, 文龙 复有请释旧抚王化贞之疏,称引 哥舒翰事,愿将海外历受官阶, 一一归还朝廷,以赎王化贞之罪,策令自效。同月壬寅,阉党蓟辽总督王之臣,亦言毛帅原出罪抚王化贞门下,尝上疏愿为化真赎罪,不如暂缓化贞一死,出令戴罪监其军,浮海办贼。据此, 廷弼死后, 化贞几于幸免,则毛文龙之藐视朝廷,以及阉党之一呼一应,相与乱法,可想见矣。
经抚不和,其失在朝议姑息,而不能明是非之公,如毛文龙贪功偾事,王化贞 大言误国,使当时朝廷之上,果有明违事体之人,则如毛如王,皆不应蒙重赏。至 于熊廷弼,守辽而辽存,去辽而辽亡,其功已著,此固人人知之,亦人人能言之。 乃因公道不彰,姑息为政,于王化贞 ,则以为有发纵之奇,信之任之,于毛文龙, 则更比之班定远,嘉其镇江一动之功,官之极品,贲以重赏,其不知边情有如此 者。凡此,皆所以挫熊抑熊也,不折不止。前之熊廷弼,后之袁崇焕,皆因此而 死,于是辽事始不可为,而明亡决矣●善乎天启朝都御史王德光之言曰:「奴之 强,总在法行, 中国之弱,病在姑息。」姑息之病,即如稍持正义之首相叶向高 , 亦尝婉转其辞,以右王化贞与毛文龙,则碌碌者更可知矣。向高凡有两疏,颇彰明较著言之, 启录元年:
十月庚辰,大学士叶向高,途中再辞黔赏,因言: 毛文龙收复镇江 ,人情踊 跃,而或恐其寡弱难支,轻举取败,此亦老成长虑。但用兵之道,贵在出奇 ,班超以三十六人定西域,耿恭以百人守疏勒,皆奇功也。
十二月己卯,大学士叶向高奏……惟毛文龙镇江之役,抚臣以为功,经臣以 为罪,意见大异。臣窃谓国家费数十万金钱,招十余万士卒,未尝损奴酋分 毫,而文龙以二百人抢斩数十人,功虽难言,罪于何有?以为乱三方布置之局,则此局何时而定?以为贻辽人杀戮之祸,则前此辽人杀戮,已不胜其惨,岂尽由文龙? 故文龙功罪,可勿谈也。
以上两疏,皆姑息之议也。前疏犹以出奇之功许毛文龙 ,后疏似因镇江功罪,具 相渐明,且贻辽人杀戮之惨,惟是向高之意,不欲因此彰文龙之罪,形化贞发纵之 失,故又举前此辽人,亦尝有杀戮之惨。易言之,即辽人之被杀被屠,死其固 然,何关于 毛文龙之出奇。又按向高 [未尝损奴酋分毫」 一言,尤不可信,试就日 记卷一六九叶五五所记满浦佥使郑忠信使建州记事证之,足知向高之说篇不实。记事曰:
虏中言守城之善,莫如清河 ,野战之壮,莫如黑山 。姜总兵见沈阳围急,弃 本寨而来救,遇于黑山,虏并攻沈之兵以迎之,姜以川兵六七千、,当虏骑十 万,虽众寡不敌,终至于尽歼,虏之死伤者亦相当。虏至今胆寒。虏兵进薄 清河 ,使李永芳招降城主,城主披甲登城,谓曰:「你既降彼,则无朋友之 义,可速去 ·不然,且放箭。」乃严兵固守,矢石如雨,奴兵八进八退,死 伤极多,朝而战见星未已者累日,及至城陷,城主力战而死,士卒亦无投降
者 。开元城中,最多节义之人,兵杀及城,人争缢死,屋无虚梁,木无空枝,至有一家全节,五六岁小儿,亦有缢死者。
检万历实录所载,则尚不及此记事之详:
奴酋攻克 清河堡 ,守将 邹储贤张旆死之。(四十六年七月戊申】
奴酋攻陷开原 ,援将马林、于化龙、高真等,战殁。(四十七年六月己已) 至黑山之战,即浑河桥南川兵「杀虏数千」之事。据启录元年三月乙卯记事,但云: 「独此战杀虏数千人,至今凛凛有生气, 川浙总兵陈策裨将 周敦吉石柱士司副总兵 秦邦屏及吴文杰雷安民等,死之。」当时亡归残卒,有至辽阳以首功献按臣张铨 者,铨命照例给赏,卒哭阶前,不愿领赏,但愿为主将报仇。凡此,皆真正血战杀 敌之功,即敌自称亦有「至今胆寒」之言。乃叶向高徒以右王化贞与 毛文龙之 故因之言不由衷,而曰「未管损奴会分毫」。按枣林杂俎智集;
叶相国向高,于万历癸未主礼闱,录王化贞。其抚辽也,沾沾自喜,适福清 再召,驰书劝驾,谓大功指日待,入朝为封拜地, 福清又梦如之,故入朝专右化贞。
此云专右化真 ,其实亦即专右毛文龙也。当时相国犹如此,于是通国之人,皆以右 毛文龙为是。侍郎钱谦益至于播之诗章,以颂毛文龙镇江之功,据牧斋初学集卷三叶七寄东江毛总戎一首云;
鸭绿江头建鼓旂,间关百战壮军威。青天自许孤忠在,赤手亲擒叛将归。夜静举烽连鹿岛 ,月明傅箭过鼍矶。纷纷肉食皆臣子,绝域看君卧铁衣。
明末清议,大率如此,姑附于此,以见当时士大夫之不知边情,相与误国。至其时右王右毛最力而又影响最大者,莫如本兵张鹤鸣:
本兵张鹤鸣 ,与廷弼素不协,谓化贞胆略可任,职方郎中耿如杞主事鹿善 继,皆袒化贞,凡廷弼所言, 一切阻格。廷弼度力不能胜,以标下兵尽付化 贞,疏曰: 化贞有功,臣不敢与分功,若化贞有失,臣愿不与同罪云。(国
榷天启元年十二月己卯)
时王化贞见朝堂皆右之,益自诩,诞言愿以六万人进战; 一举荡平。于是熊廷弼为 之具疏,请亟如抚臣约,乘冰急渡,免使兵因不战而怨。并云:「边吏不和,望有 科道,科道佐关,望有本兵,本兵党护,望有阁臣,臣今无望矣。」奉旨,下部会 议。部议,请撤廷弼他用,拟专任王化贞 ,以收毛文龙用命之效。据启录二年正月
甲辰兵部尚书张鹤鸣言 ;
经抚既不相欲,势必专任其一。夫以卑避尊,宜令抚臣退步,议者又谓抚臣 一 撤,毛文龙必不用命, 广宁之兵必溃,西虏必解体。合无因抚臣之请,特 赐尚方,许以便宜, 广宁之事, 一以委之。若经臣威望素著,受国殊恩,不以毕其图报之悃,是在庙堂斟酌推用,非臣部所敢擅拟也。
鹤呜此议,后人有一公论曰:「 张鹤鸣独言王化贞一 去,毛文龙必不为用,辽人为 民者必溃,是其骄蹇难制可知。」又云:「 文龙跋扈要挟,原有可斩之理。」见埋 忧续集卷二毛文龙传辨。鹤鸣疏上,帝不从,责吏兵二部再奏。无何,而「 奴酋入 犯」之报至矣。于是屠西平陷广宁之报,亦相继而至。广宁既陷,本兵张鹤鸣,至以去年八(七)月二十四日镇江之捷,竟归咎熊廷弼 ,卒失机会。且云,「臣甚恨 之」(见启录二年六月丁卯),于是廷弼之罪遂无可逭矣。按,经略熊廷弼,责任 虽重,事权实轻,不幸与本兵相忤,系手缚足,展布无由,虽欲图问守,而不可 得。抚臣王化贞 ,愚而自用,荧惑复多,镇江一动,浪兵催战,不幸有本兵为主, 言听计从,虽欲不言战,亦不可得。是广宁之失,经抚之陷于大辟,实本兵张鹤鸣 致之也。 鹤鸣之致此,则毛文龙镇江一捷,有以启之也。后来封疆一案,张鹤鸣 且优处以去, 毛文龙则佩平辽大将军印矣,独熊廷弼以 天启五年八月弃市,传首九边 ,王化贞至崇祯五年始伏诛,其不平如此,边事安得不坏。又化贞在监之日,曾飞书越海求救毛文龙,见日记天启二年十月初一 日。其后天启六年二月丙子, 文龙 复有请释旧抚王化贞之疏,称引 哥舒翰事,愿将海外历受官阶, 一一归还朝廷,以赎王化贞之罪,策令自效。同月壬寅,阉党蓟辽总督王之臣,亦言毛帅原出罪抚王化贞门下,尝上疏愿为化真赎罪,不如暂缓化贞一死,出令戴罪监其军,浮海办贼。据此, 廷弼死后, 化贞几于幸免,则毛文龙之藐视朝廷,以及阉党之一呼一应,相与乱法,可想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