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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求助各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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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13号部门课长临时通知我和另外一个同事调到另外一个部门支援三个月,年底回到原岗位。期间工资计算还是按原岗位计算(被调到的岗位工资比现在的少5.6百)。
我本来来想不过三个月,辛苦点就辛苦点也没事。不想昨天因为站的太久脚疼想协调一下岗位(有过关节炎),偶然发现我已经被彻底调到这个部门……现在工资少几百不说还多上一天班。
我想咨询一下大家,这件事公司违反相关劳动规定吗?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10-22 07:15回复
    要求补足,有原来他给你说的保证工资的事情吗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2-10-2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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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工作岗位和地点都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的变更需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见,公司需要和我们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因此,我们可以直接表示拒绝调岗并使用EMS发一封《拒绝调岗声明书》,并且要求和公司就这个问题协商,把工资绩效算清楚才去。
      要注意的是,必须在一个月内发书面声明,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超过一个月就默认你同意了。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 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祝你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咨询,请加微信公众号【五年四班劳动委员】并点击咨询我们。


      IP属地:澳大利亚3楼2022-10-2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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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私聊我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10-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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