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吧 关注:346,987贴子:5,132,509
  • 10回复贴,共1

有人认识他吗?鸡西人!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有人认识他吗?鸡西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9-14 11:25回复
    有认识他的吗?姓名高万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9-14 11:35
    收起回复
      2025-09-23 09:58: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一家!
      高万全电话:18945139988
      高艳电话:13796453722
      高万全哥哥电话:15845374777
      18945823777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9-14 12:25
      回复
        法院起诉他在南宁,没在当地!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10-06 09:53
        回复
          高万全 男 38岁
          身份证号:230321198106254314
          家庭成员:有一个母亲,一个儿子读小学
          家庭住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在高速出口可以看到的一片平房区
          情况简介:做过人工费承包,他自己说别人欠他很多工程款,在鸡西目前有几十万外债和高利贷。自己讲诉和南宁一个港务局宋处长合作过一家出口贸易公司!是一个只会说话没行动的人!我借给他钱是因为工程施工,需要支付人工费,一直不还钱!(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8-10-22 19:57
          回复
            2017年回南宁说卖房子,卖货柜还我钱,但是又过去一年半没收到还款!
            两个月前说欠他工程款的姜相奎(电话:189 4582 3777)的一处房屋出租,可以收到租金12万,可以还我,让我等几天……一等就是两个多月了……
            出租房屋位置:南宁市仙湖管委会后门斜对面的门市(1000平米以上)
            在维修房屋下水过程中高万全被打,自称鼻梁骨骨折,肋骨三根断裂,双膝盖半月板损伤……
            重点:他骗人说是西塘区派出所出警,办案警官姓周,电话:18176884512 我多次发过这个电话,这个人是东北口音,并不一定是警官,应该是他认识的人……(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8-10-22 19:59
            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8-10-22 20:00
              回复
                法院的事情也有疑问,住院期间做伤残鉴定……
                起诉说20天结束,一个半月过去了……
                起诉(周五立案)一下周三开庭—三天取判决—上诉期十天一强制执行十天,强制执行回来的钱要分几次给,出现了周律师……一个特别恶劣的人(后附手机短信)
                中途还有一件事,我要判决书,死活不给,说暴露隐私……一个民事案件……开庭都是公开的……其实我真的不信,但是距离太远……很无奈!
                自称周律师的人,特别恶劣,我一再恳求他,他说他不管了……
                周律师电话:18775351177(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8-10-22 20:01
                回复
                  2025-09-23 09:52: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个骗子在做弹好车!谁能看到请转告!万分感谢


                  来自iPhone客户端24楼2019-06-20 06:32
                  回复
                    帮忙找一下,又失联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27楼2020-01-16 16:17
                    回复
                      继续寻找


                      来自iPhone客户端29楼2020-05-14 23: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