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跃峰终判《石头记》风流案
中石终字(2015)1号
根据“作者自云”提供的证据,本庭对石头上的一段风流公案进行再次调查。经审理,对有关事宜认定如下:
一、女娲氏炼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在青埂峰下。在甄士隐的梦中,该石被变成一块鲜明莹洁,扇坠大小,可佩可拿,上面镌着“通灵宝玉”的美玉,被一僧一道带至警幻仙子宫中,将蠢物交割清楚,将其夹带于中,而警幻仙子宫中的警幻仙子则是“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据此认定,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灌愁海”,不是女娲氏用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所补之“天”。
二:
1、梦中太虚幻境之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草,经神瑛侍者的浇灌,脱却草胎木质,得幻人形,仅修成女体。她只所以“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密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则是因为警幻仙子“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为酬报灌溉之德,她才下世为人,到人间还泪。
2、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下凡造历幻缘,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
3、无才补天,被弃在青埂峰下,被变成美玉,上镌着“通灵宝玉”的石头,被带至警幻仙子宫中,将蠢物交割清楚,将其夹带于中(即夹带于神瑛侍者之嘴里)。
根据以上三款可知,衔玉(石头)而生的贾宝玉(神瑛侍者)及黛玉(绛珠仙子)等女子,并非从女娲氏用三万六千五百块顽石所补之“天”上来到人间,而是从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来到人间。
正因为如此,宝黛等离开人间,其结局就不是“归天”(归女娲氏用三万六千五百块顽石所补之‘天’),而是归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灌愁海”。
根据上述事实,本庭认为,《石头记》的浪漫主义框架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是非清楚,证据确凿。为维护当事人之声誉,以体现法制社会之公正,故判决如下:
因宝(神瑛侍者)黛(绛珠仙子)等“离”开人间,才能归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灌愁海”,故根据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相结合,判“离恨天”之“离”,其意为离开人间之“离”。
“离恨天”——“离”开人间“恨天”也!宝(神瑛侍者)黛(绛珠仙子)等离开人间,只所以归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灌愁海”,说明了他(她)们“离”开人间“恨天”;说明了“风刀霜剑严相逼”下的他(她)们,生活于“愁海之中”。石头上的一段风流公案,反映的是作者主观上“恨天”之思想,及对普天下所有女子之命运的“愁”。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国《石头记》风流公案特别审判庭
2015年4月16日
附证据: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span>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故作者撰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灌愁海”,并将念及的当日所有女子命运遭际,融入梦中太虚幻境。
作者“故将真事隐去”,是“故将”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span>石头记>一书”,不过是借“通灵”被带梦中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所居的“离恨天,灌愁海”,以写其“身前身后事”——梦中太虚幻境“离恨天,灌愁海”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