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黑某国演员的段子是这样,有一天拍戏但是找不到演员,最后发现他醉倒在酒吧,他为自己辩解时说,因为他需要扮演醉汉所以就先成为醉汉。那人很困惑得反问他:你演不就好了?
这是嘲讽某国演员没有表演能力,只能靠这种方式来演出。
这就讨论到创作的真实性是可以通过想象力来完成,还是需要真实体验呢?
而写作也是,当作者需要写“变态”,他是否要先成为变态,才能进行某种自我抒发,从而让读者体会到这个人物真他妈的变态呢?
不需要。
他需要的只是“了解”,而非“成为”。
因为他可以搜集大量的资料,他甚至可以在写文时伪造资料,读者与主角产生共情的基础是,他知道这个主角的很多过去,这些过去让读者能够理解他当下的所有行为动机和思维模式,读者从而对接下来的故事发展有所预判,阅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检验,关于人物的合理性、故事逻辑、世界构造,是否是恰当的,具有真实感的。你可以塑造夸张的故事,可这个故事的本质它都必须是真实的。
而作者不等于人物本身,当然他可以通过人物的嘴说自己的话,但是更可能发生的是,他在帮人物说自己的话。
写文很像创造,你在搭起人物的骨架,给他血肉,这是一种人物和作者分离的过程,你可以把自己的一部分剥离出去写,也可以完全拿别人写,或者他就是全新。他在故事发展中形成自己的个性和思维,他或许和作者有很多关联,关联多深全看人物和作者的相似度有多高。
写文大概就像下棋,做“势”,你将人物扔进棋局,完全是看他自己是如何面对你给他的挑战,这就是有趣的部分。
就我个人而言,真正的创作是难以写大纲的,至今我试图写的大纲都起不到作用,因为他是他自己,到最后我都只能慢慢摸索他的性格,去猜测他的选择。
很多作者是上帝,可很多作者只是人物的工具。都看个人情况了。
作者和文的关系,种种情况都会有,看读者的分辨力和对作者的了解程度,你需要探寻作者的一生,就像你一次次探寻人物的一生,你才能抽丝剥茧得得出他是否将自己的部分人格扔到了文中的局里去体验。
所以关于我和变态这文的关系,就连我现在说的话你们也极难判断真假的。
我承认我是变态,哈哈?
或者我说,不,我可正常了,哈哈?
你们在足够了解我之前,也无法如此单纯的考语言本身就判断一个人的内心想法和话语是否具有一致性。
所以……哈哈?
你管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