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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131229 《我在美国坐牢——美国联邦监狱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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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12-29 10:50回复
    快点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2-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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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3-12-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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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菊花可好?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2-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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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的背景是1998年兔子忍辱负重的时期,文中作者很多言论都与这个大背景有关,希望大家能辩证看待


          5楼2013-12-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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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美国坐牢:揭秘美国联邦监狱》主要内容:这一位中国前司法官员在美国被联邦调查局(FBI)以莫须有罪名逮捕入狱、非法关押,他在美国大牢中两年内记录了九十余万字的狱中笔记,如实地记录了大量鲜为人知与世人了解安全不同的美国监狱内幕和司法黑暗,如美国监狱警官如何向囚犯出售毒品、女警官如何向囚犯卖淫、检方和污点证人串通如何陷害无辜等。当然,文中也真实客观地记录了美国监狱中一些具有人性化的合理内容。相信很多中国人读了此书后会对美国的社会制度、司法制度有一个相对全新的了解。同时该文通过作者与狱中国际大毒枭、职业杀手、恐怖分子等的零距离接触,披露了上述江洋大次的很多生命历程、感情经历、生活细节等,很具趣味性、故事性和可读性。
            下正文开始啦


            6楼2013-12-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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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肥皂什么是真的么,


              IP属地:江苏7楼2013-12-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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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一节 FBI总部前的留影人世间的许多事,是谁也捉摸不透的事,似乎无意,又似乎有某种征兆,似乎是一种巧合,又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双巨大的手在操纵着你、主宰着你,令你无法抗拒。在1998年2月19日(即我被捕的前一天)早上九时多我和大潘在华盛顿游玩,吃完早餐出来,对面就是美国联邦调查总部大楼(英文缩写为FBI)。我望着那几十层拔地而起的巨大建筑物,在想,这就是闻名于世的美国联邦调查局,这就是使多少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组织,这就是在中国很多小说、电影里出现频率极高的名称。可以说,这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灭罪组织,似乎是正义的化身______。我今天终于看到了它,看到楼底下有不少人在排队,一问,才知是准备参观FBI大楼内部的老百姓,一种钦佩之情油然在心中升起,瞧人家这种民主制度,FBI总部都可以随意参观,在中国,别说公安部,就连一个区区县公安局都不是可以随你乱进的,差别太大了。有感于此,我叫大潘给我在FBI大楼前拍张像,还特意要把那块FBI名称的字样拍摄进去。大潘劝我说,别拍了,这是不吉利的,我说这有什么不吉利的,难得来一趟,留个影,很有纪念意义。于是我便披着呢子大衣,在FBI总部门前留了张影。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还会和这个组织有什么联系,更没有想到,在第二天,我就成了这个组织的工作对象。我想,当我在拍照的那天,我的资料已转入了FBI的电脑里,他们正有人安排抓我的计划。他们也可能没想到他们精心策划要抓的对象,跑到了他们总部门前照相。我当然是更想不到了。也正是19号和20号两天巨大的反差,是我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美国民主和法制的真实嘴脸。这张照片我将永久保存。


                8楼2013-12-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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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节 仇视美国政府的黑人老付的同房是一个黑人,个子特别高大,也比较胖。他告诉老付,他特别痛恨美国社会。他说,美国对黑人的歧视非常严重,他自己如果不是肤色的原因,就不会进牢房。他现在就是想方设法制造一点儿事情,给美国添一些麻烦。他经常想办法把同房的其他人赶走,自己一人住,因为这样方便制造一些事端。如他把床单拿下来,将抽水马桶的下水堵死,用衣物等把门缝堵死,然后开大水龙头,让水在房间里积有半人深;或者经常把水龙头搞坏,让监狱当局来修理;还经常把床单、毡子、衣服割烂(当然是发的部分),总想给制造一些子麻烦来。他也知道,这样并没有什么用处,只是发泄一下胸中的愤恨而已。付讲,你这样不怕联邦加控你什么新的罪名吗?他讲,他做事有个界限,既搞了破坏,又达不到被加控罪名的程度。他对老付挺友好,将自己整包的烟送给老付(老付也分给了我几支)。老付走后,这个黑人我经常见到,基本上不和什么人来往,整天蒙头大睡。


                  10楼2013-12-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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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12-2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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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四节 “白虎堂节”的重演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巧合的。在1998年2月20日即我们被抓的那天上午,早上八点多钟醒来没事,就把前几天借来的录像带放着看。恰好当日上午看了电视连续剧《水浒传》中的“白虎堂节”一片,是讲高太尉为达陷害武松之目的,将武松骗至其家中,又反咬一口,说武松私闯什么公堂,最后陷武松入狱之事。没想到历史是惊人的相似,上午我看了这出诬陷案,下午我就被人诬陷入狱。我的悲剧完全和“白虎堂节”里武松的命运一样,是预先设好的圈套,以各种借口陷你进去,然后又反咬一口,说你怎么了,以此罪名治你的罪。


                      12楼2013-12-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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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下


                        IP属地:陕西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12-2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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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五节 对自由的渴望我由楼上到楼下,因昨日赵永安给了我一个喝水杯子,为一表谢意,我下去赵的房间。我隔着门上的条形玻璃向里张望,赵在下铺(其上铺有个黑人),其时他正面朝里看样子在睡觉。我也不便吵醒他,就走开了,在以后的近一个小时里,我看了赵三、四次,但赵还没醒,但令我奇怪的是赵上铺的黑人。我向里张望三、四次,黑人好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的伏在座上,他赤裸着上身,爬在铺上,透过钢丝网状的窗子向外垂着头。我知道下面是车水马龙的东百老汇大街,那个老黑,静静地一动不动,上身发达的肌肉在高低起伏着,且微微发亮。我怕有什么意外,轻轻的敲了几下门,那老黑回过头来,我用手指了一下赵,老黑用手在脸上一捂,表示赵正在睡觉。我明白了,就走开了,就这样,在以后的二、三个小时中,那个老黑又是同样的姿态在凝望窗外。为什么呢?下面有什么景色值得老黑如此关注,连自由活动的时间也不出去,这很反常的。直到晚上,这个谜底被解开。老赵告诉我,这个黑人19岁入狱,服刑七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中午就放他出去,自由了(由于这个黑人的离开才空下这个床铺,我才可以搬进去与赵同住)。噢,我恍然大悟,他是在渴望自由。我虽不是他,但我和他有过相同的处境,所以我能想象得到他此时的心情和感受。啊,自由了,再有几小时,就可以自由了。七年前入狱的情节可能历历在目,当时他做的坏事的罪恶,用七年青春为代价抵销了,大家都知道他做坏事但谁也不能再抓他了,因为法律已经惩罚了他______终于熬过来了,沉睡七年的噩梦,终于醒了。当时的女友,如今还在等我吗?父母的身体还好吗?哥哥、弟弟(如果有的话)可工作否?街坊邻居都变化否?家中还是老样子吗?或许已经搬迁了吧?七年时间,二千多个没有自由的日日夜夜,终于结束了,他将像窗外自由飞翔的鸟儿一样尽情惬意地飞吧。蓦回首,这鸟笼一般的监狱,似乎又有几许留恋和怀念吧。是啊,自由是得到了,但同时也失去了每日保证供应的三餐和四季如春的居室环境,还有供应的一切东西。几个小时以后,他将茫然地走在曼哈顿繁华的大街上,很快对自由的新鲜感消失了,他饥肠辘辘,看着食品店橱窗里那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琳琅满目的美味佳肴,他只能使劲咽下口水,努力使自己不再去看它。冬季寒冷的风呼啸着扑面而来,各种款式新颖的裘皮大衣,就在随手可及的橱窗里,然而他只能紧缩一下脖子,快步走开______回家的路上,近乡情怯,离开七年的家,情更怯。家里还会接纳他吗?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家中亲情关系亦如此,他甚至不知道该否走向家,哪里是他今夜可以一避风寒劳顿的栖身地?是自由了,可今天下午的晚饭不知在何处?病了,又去何处看医生?驱寒的衣物又在何处?也可能他的父母已经去世或远走他乡,也可能他的女朋友早已为他人之贤妻良母,也可能因他的入狱而自暴自弃整日沉浸在声色犬马的歌舞厅中,或为了一口毒品而不惜以肉体做交易。我想,那老黑的心情一定首先是重获自由的兴奋与激动,然后是怅然,对熟悉而又陌生世界的一种莫名奇妙的恐惧感,从没有自由的地方,一下子到无限自由的地方,倒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近乡情怯,近自由,情更切______正文 第六节 牢中两夫妻在MCC(联邦大都会拘捕中心的英文缩写),有一个高个子的福州人,对我也深表同情,但同时他又说,但不管怎么说,你仅一人进来,老婆在外面,可以照顾孩子,可以营救你,关心你,他就不同了,于是他对我讲述了他更为悲惨的经历。
                            在几年前,有个福州老乡告诉他,有几个福州朋友从大陆来,暂时没地方住,在他家临时借居几天。当时他已买了房子,夫妻俩人有绿卡,因为是老乡介绍的,他未加思索就答应下来,这几个老乡在他家住了几天也就去了。但在十几天前,FBI突然冲进他家不由分说,把他和妻子逮捕,说他们犯有“绑架罪”。后来通过律师才了解到,几年前来他家住的几个老乡是蛇头从大陆偷渡过来的,在他家呆了几天,现在这个蛇头被抓,把在他家住过几天的事也讲了出来。他说这些背景他根本不知道,但FBI说他知道,说他妻子因为和他的关系应当知道,于是以“串谋”绑架罪起诉。尽管你什么也没有做,但只要有人说你知道此事,你就犯罪了。当时他夫妻俩开的餐馆,抓他们时,家被封押了,餐馆也没人管了,不知如何是好。更惨的是,他们分别13、10、4岁的三个孩子,被FBI带走,分别寄养在三个人的家庭里。他关在MCC9楼N,他妻子关在MCC5楼。他们夫妇二人只有在法庭上才可以互相看到,但不能讲话。他已出庭了几次,在法庭上,他和妻子穿同样颜色的囚服,妻子见到他就哭。第一次,上法庭前的十几分钟,在法庭地下的囚室里,他与妻子只有一墙之隔,互相看不见,两人互相抓着离对方最近的铁栏网,妻子失声痛哭。警方过来先带他妻子出去,他老婆刚一出囚室,就猛然扑到他囚室的铁网上,两人隔网互相抓着对方的手指,脸对着脸失声痛哭。两名警官冲上来,强行将妻子拖走,他妻子的哭叫声长久地回荡在地下囚室,他永远也忘不了。他说,联邦现让他两口认罪,否则就打官司。不管怎样,如一定罪,就判刑,服刑期满,就取消他俩的绿卡(在美永久居留权),将他们驱赶出美国,三个小孩系在美国出生,是美国公民,法官会剥夺他们对小孩的监护权。这样,三个小孩就留在美国寄养在别人家里,他们永远不能去美国,小孩只有长大到18岁以后才能来中国和他们相见。这个高个子、小平头、小眯眼的福州人,每次说到此,不禁黯然泪下。


                          14楼2013-12-2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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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七节 喜欢打官司的美国黑人我在MCC多次去法庭会见律师的途中,经常见到一位高个子、留着很多小辫子但西装革履的黑人(不很黑,有些棕色),抱着一大叠资料,很任意一个人大声说话并大声笑。里面的华人告诉我,这是一个在MCC住了数年的打官司专业户。他们仔细道来,具体如下:
                              这个黑人确是一个罪恶累累、做了很多坏事的人,已被判了几个终身监禁。反正联邦没有死刑,一个和数个对他来讲都无所谓。他骨子里怀有一种对美国的深刻仇恨,先是他的一个罪行被发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他就是不认罪,要打官司。于是检方、警方搞证据、找证据、搞技术鉴定,又花钱为他请律师,确定法官,组成陪审团,忙活了一、二年,开庭审判,无可辩驳,他被判终身监禁。但他不服,他要上诉,这也是他的权利,公、检、律、法又是一阵子忙活,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维持原判。当快要送他去“大仓”(服刑的地方)的时候,他又向检方提出,他还在某处杀了一个人或干了一件大的坏事。检方一查,果然某处曾发生一案,于是又是调查、侦查、取证,大量的工作之后,证据确凿。然而,这个黑人又不认罪了,又要打官司,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认定罪行。于是,公、检、法、陪像对付一个新的案子一样,走完所有的程序,一审完了,他又上诉,有二审,而且他第一个案子的所有公、检、法、陪人员均不可参加第二个案子,因怕有先入为主的嫌疑,全部换过。一场官司下来,少则几十万,多到上百万、上千万美元,每当一个官司从程序上彻底结束以后,他又会提出一个新的案子。他说,他就是这样,要浪费美国的钱,给找事做,反正对他来讲,一个和数个终身监禁并无区别。美国对他也是头疼之极,他讲出来的案子,又不能不查,查了,又是一套繁琐的司法审判程序,然后给他加一个罪名。最后向他提出妥协条件,对他所有的犯罪加起来只给10年刑期,请他不要再打下去了,然而他不答应,坚持打下去,反正他闲在监狱里也没什么事情,拖着和他玩儿吧。


                            15楼2013-12-2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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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八节 李桐的故事有个北京人叫李桐在北京朝阳区住,离婚后去了日本,呆了两年后,又来到了美国,找了个华人女朋友,他自己在曼哈顿下城。他在一家餐馆送外卖,经常和一帮广东人在一起玩,但他不懂广东话和福州话。有一天,餐馆老板让他送一份饭给一个客人,他去了,结果被警方抓到在饭盒里查到有毒品。他根本不知他带的是毒品,后来,餐馆的老板和接受毒品的人都说他不知此事,但FBI仍不放他,坚持说他在贩卖毒品。这个李桐在OTV的2B关了好长时间,仍没有什么结果。他整天唉声叹气,痛感倒霉,最后有一天死在了监狱。他刚被抓时,他的女朋友叫李莉为营救他,倾二人所有拿出三万美元请律师,但没有经验,将钱一下子全给了律师(一般来讲,案子办到什么程度,分期付款的)。律师仅见了李桐二次,李就死了。李莉去要钱,连门都没有。李桐的尸体经监狱方解剖检验,说是心肌梗塞死亡,并很快火化。李的父母从北京赶来,只见到一盒骨灰,李桐是他们的独生子,老两口只好抱着爱子的骨灰返回中国。李桐的女朋友也还算可以,接待了李的父母。李的父母面对美国监狱方,语言不通,法律不懂,也没有钱,只得任由对方说什么是什么。美国监狱方监管不力,出现漏洞,致人犯死亡(究竟是否病死,只能是一个谜了),但没有负任何责任。李死的前一天,他还在做俯卧撑,第二天就死了。在这里,人权特别是外国人的人全是根本得不到保证的。


                              16楼2013-12-2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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