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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20131229 《我在美国坐牢——美国联邦监狱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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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节 火警MCC98.10.5凌晨,我正躺在床上看书,空气中一股燃烧什么东西的干燥的味道,而且越来越浓,还夹杂着类似下水道里的恶臭味。仔细查看,这股味只能从中央空调的进气孔里进来,其他房间里也传来剧烈的砸门声。在这个包括空气都全封闭的监狱里,一旦着火,空气迅速燃烧完毕,所有人都会窒息死亡,后果将十分严重。我有点儿恐惧感,但我坚信,美国人既建此监狱,这个防火的基本问题,肯定会考虑周全的。但又奇怪,烟味已这么大,值班的警官干什么去了,一会儿,烧焦味越来越浓,几十个房间都发出了强烈的砸门声,有的用塑料桶打击牢门;拼命的呐喊声,声音简直震耳欲聋。这种情况继续着,同房陈明赶快堵上进气孔,但很快我们感到呼吸不畅,胸闷,只好又打开通风孔。我们只好用湿毛巾堵上鼻孔、嘴巴,很多人已经很厉害地咳嗽起来了,在整个过程中,我心里坦然,连床都没下,只是躺在三层架子床上,用湿毛巾捂住鼻子。我想,真要是死亡,你再喊再叫也没有用,真有大祸,只要在这栋楼里就躲不了______后来,警官终于来打开了每个人的房门,大家全跑进大厅,我仍没动,下去多麻烦,听天由命吧。又过了一会儿,烟味逐渐小了,最后消失,强大的通风口很快进了新鲜的空气,一切恢复了平常。从焦味发出到警官出现,最少有60分钟,这60分钟,我不知到警官都去了何处。如果警官再晚来半个小时,这些囚室的犯人会全部死去的。我实在不明白警官的工作责任心何在,巨大的打门声警官居然听不到。


129楼2013-12-29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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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节 可恶的翻译郑心为告诉我,他在被抓后,检方找他问话,看他是华人,便给他找了个女翻译。检方问他,你在被抓以前是干什么职业的?郑用中文说,他是在一家餐馆开车送外卖。但那个女翻译在将郑的话翻译完后,还用英语继续对检控官说,“他在瞎说,英语连一句都不懂,还能送外卖?”但这个翻译没想到的事,她用英语讲的这句话,全被郑听懂了。郑大怒,当即说,“他妈的,你在胡说些什么,我讲什么你翻译就是了,你有什么资格讲我?现在是在这里,如果在外面,非打死你不可。”那个翻译面红耳赤,无言以对。第二次和检方再谈话时,郑就坚决要求换掉了这个翻译。
      华人在海外,语言不通吃很大的亏,外国人歧视不说,连自己的同胞也看不起自己的同胞,实在是中国人的一大悲哀。


    131楼2013-12-2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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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喜闻乐见的捡肥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2楼2013-12-2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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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节 认罪经过陈明讲他的认罪经过:在一个房间里,检方对他讲,你今天认的是这几条罪:绑架、串谋绑架、贩卖人蛇罪。陈说,是的,并在认罪书上签字。律师说,你现在不愿认罪还来得及。陈表示愿意认罪,于是上法庭。法庭秘书说,美国控告陈先生触犯美国法律,陈先生向检方表示认罪。法官让检方宣誓,检控官举起右手宣誓说,我没有用非法的手段让陈先生认罪,接下来律师、翻译、陈本人分别宣誓,他们所讲全部真话。法官对陈说,你的宣誓不可以讲假话,否则法庭可以判你妨碍司法公正,藐视法庭。问你问题,你必须如实回答,陈答,是。法官又问,你今天有无看过心理医生,或者别的医生?身体有无不舒服?有无喝过酒?有无吃过药、精神状态如何等。陈一一作出回答(上述问题都不存在)。法官问了陈的基本情况后,又问,陈先生,你明白你今天来法庭干什么吗?陈答,明白。法官问:你来干什么?陈答,来认罪的。法官拿出认罪书说,这是你的签名吗?陈说,是的。于是法官告诉了陈的权利,1、你可以不认罪;2、有权选择陪审团;3、有无人强迫你认罪?4、如果你无钱请律师,可以为你指定律师______等很多权利。然后法官讲,根据检方的指控,你犯了这些罪。律师有无给你详细解释?然后法官又说,某罪如打官司输了,要判终身,然后又问你,是否做过这些事?陈说,是的。法官又说,你可否讲一下你犯罪的全过程?于是陈便又讲叙了这些事情的过程。法官又讲,你如果认了罪,就不可以反悔了,就放弃了以上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法官讲,法庭今天就接受你的认罪。于是,法、检、律商定判刑的日期。


        133楼2013-12-2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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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二节 死亡假想录想起自己在美国的两次车祸,特别是第二次,我的生死就在那一刹那间,当时死,也就死了,遥池赴召、魂归西天。妻子会哭哭啼啼赶来美国,抱回我的骨灰盒(这个东西她也不会自己保存,会交还我的家人,我的家人也没人保管,会送回陕北老家,让我陪伴我的父母的)。现在已经八个月了,我的朋友和熟人们也会叹息几声,发几声我不该去美国的议论,大女儿也可能会哭一场,但很快也就忘了,二女儿压根就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妻子也要面对现实,毕竟她还年轻______我的哥姐们也会在一起,很可能会骂我,好好的工作不要了,跑到美国去送死,之后告诫后人,不要学我的样子,整天瞎折腾,连小命也搭上了,同时叹息几声,“想不到咱们家最小的反倒走了个最早”______八个月了,海南的、陕西的人们都会忘却了这件事,好像一块石头扔进了水里,当时溅起了较大的水花,水面上出现了一波一波的水纹(涟漪),很快就消失了,像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一切平寂了,好像在这个世界上我从不曾存在过一样。______这就是人生,人生,原本也就是这么简单。一个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在芸芸众生这个大环境中,是很渺小、很微不足道的。我自己重要不重要呢?我只对自己重要,只对自己的孩子、妻子、自己的直系血亲重要,对社会、对其他人都不重要。一切事情看开了,心情也就豁然了,有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个人的什么痛苦、烦恼、怨恨,统统不过是小事一桩______人生如梦,转眼就是百年,在有限的人生中寻欢作乐还来不及呢,难道还要自寻烦恼吗?记着,早上一睁眼,只要自己还活着,这,就是幸福。


          135楼2013-12-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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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三节 波多黎哥“儿子”
              我房子斜对面有一个自称是波多黎哥的人,是神经病,好几次了,要认我当他的父亲,说他是我的儿子,是我和他的母亲做爱才生下了他,还说他一会儿要给他母亲打电话,让我和他妈妈讲话。他用英语一边讲,一边用手比划。这个“儿子”皮肤棕色,一只眼睛瞎了,左胳膊被子弹枪击错位,年龄三十岁左右。我看见他和别人打架已有几次了。他还曾要给那个越南籍华人当儿子。给别人当儿子,只有中国人在骂人时,才这样以父亲自居,而这个老外却要认华人为自己的父亲,不知是他神经有问题,还是东西方文化人伦理观念的差异。


            136楼2013-12-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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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的台湾籍警察华人如果当起洋买卖来,比真正的洋人坏得多。MCC有一个台湾籍的警察,坏透了。整起自己的同胞来,比洋人警察坏多了。有次同房的福州人陈明等和我一道从MCC去OTV,是那个台湾警察在门口清点人数,陈明在拿自己的东西,晚来了有十几秒钟。台湾警察生气了,就坚决不让陈明今天去OTV(OTV的条件比MCC好多了,大家均愿意去OTV)。其实这种事实是很多的,老外警察从来不以这些小事来卡人的,很有耐心,有宽厚的,从不无事生非刁难人的。这个台湾警察,也不知他吃了几天美国饭,他明明会讲国语,但见了华人,他只讲英语,华人对他讲国语,他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想把自己装成一个完全洋化了的美国人。他很瞧不起中国人、瞧不起自己的祖宗,一些华人开始真以为他不懂国语,便用国语骂他,他马上听懂了,要抓人去坐单独禁闭室。此后,大家才知他是装的。尽管大家对他很气愤,但也不敢用国语骂他,如果是老外,早就当着面骂他祖宗三代了,只要你骂时,面带笑容,不要带怒气即可,老外看着你嘴动,他眼睛一翻一翻的,他会问其他人,他讲什么,其他华人会告诉他,他讲你很好,老外还会憨厚地笑了说,谢谢,谢谢,更招来一阵大笑。大家觉得,这些老外挺通情达理,而是那些汉奸,真是忘了本,不是个东西,特别是那些台湾的华人。其实,香港人、台湾人,看不起大陆人,而大陆的广东人又看不起广东以外的人,尤其是福州人。在美国监狱的华人中,福州人占绝大多数,且绝大部分为黑社会人士,对那些胆敢流露出轻蔑自己的台湾人、香港人,经常会给以颜色,台、港人不敢在福州人面前造次的。


              137楼2013-12-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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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五节 李云中其人从泰国引渡来美的李云中的情况是这样的。和我同年生,大我二个月,个头约1.70,头顶上头发有些稀少,胖瘦适中,典型的中国人形象。他学英语、锻炼身体很认真,经常喜欢和我下象棋,但水平并不高。他是泰国人,但并不是坤沙手下的人员,但他是一个大的毒品贩运商。李云中讲,泰国人抓他时,说,对不起,李先生,你在泰国没有犯罪,但根据美国方面的资料,我们执行国际刑警组织的命令逮捕你。他被抓后,打引渡官司,泰国法院首先剥夺了他泰国公民的身份(因为这些人,大多数具有缅甸、泰国、甚至还有中国的多重国籍),变成泰国与他毫不相干了,泰国自然也没有保护他的义务了。用李自己的话来讲,美国还没有提出要人,泰国就想给。后李又提出担保,被法官批准(在几十个要求担保的人中,他是唯一被批准担保的人。其他泰国人告诉我,李是花了天文数字买通了法官,李在二次被抓后,批准他担保的法官也被捕下狱。李只告诉我,他是唯一的被同意担保的,没讲后来法官的遭遇)。李被担保出狱后,马上从泰国逃跑,巨额担保金也不要了,逃到了缅甸,躲了起来。李一出逃,就被官方发觉,被国际刑警组织在世界范围内通缉,结果在缅甸又被抓。我问他,已经跑了,又那么笨被抓住?他叹了口气说,“唉,没办法的,你离开家后不可能不与家里联系的,起码报个平安,问个情况的。几个月了,家里也不知道你的死活,这还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认错了人,朋友出卖了他,不知朋友是害怕,还是为了奖金,昧着良心把我出卖了。如果不是这个,哼,他们一辈子也休想抓住我的。”他二次被抓后,送回泰国,被媒体炒得很凶,成了头号新闻人物。他笑着说,“我一下飞机,好家伙,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警官们给我站成一条通道,如临大敌,好像我成了恐怖分子了,其实没那么严重,我跟你们走就是了”。后很快被引渡到美国。根据报纸上和杂志上的报导,李也是成吨、成船地往美国贩毒的。其他泰国人告诉我,李贩毒挣了很多钱。他有一家很大的衣厂,其实衣厂不怎么挣钱,只是个洗钱的掩护罢了。从李平时的消费上看,他有钱的。他如果打官司,一输,必定是终身监禁了。


                138楼2013-12-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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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节 使馆来访及联想1998.10.20,警官说有来访,我以为是律师,一看原来是中国使馆的那两个人(后来才知,老者师瞿忠文,年轻者是郑录)。我给使馆的信,郑录拿了出来,但却没有邮局戳印。郑说是有人送到了使馆的,这倒怪了,我明明是将信放到邮箱的,又为何无邮戳,又是谁将它送到使馆?不可思议的事太多了。瞿忠文讲,他们搞不清我在什么地方,经反复打电话才确认我在MCC,下午马上就来。他们来见我,手续非常麻烦的,他们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照会来的,2.30他们就到了,警官老是刁难,手续办了三十多分钟,而且限制只给30分钟的交谈时间。我本想对他们长篇大论,瞿大使说,拣重要的说,他们(指监狱方)只给30分钟的时间,更为可恶的是,在这规定的30分钟内,狱卒连续敲门三次,说时间快到了,马上结束。然而更为可悲的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照会的中国外交官,副大使、侨务组组长(这些我后来才知道)瞿忠文,在一个小小的狱卒面前,却双手呈作楫状(抱拳状),唯唯诺诺,表示很快就会结束,这样连续三次,我都感到十分愤怒,你一个小警官算什么东西,中国来看自己的侨民,想看多久就多久,警官有什么权力限制时间,甚至在不到30分钟内三次敲玻璃。我又另外感到悲哀的是我们的外交官的作为,忘了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实在有辱国格,我都替他们感到脸红,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别人不给面子,自己也是软骨头。


                  140楼2013-12-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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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一下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41楼2013-12-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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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九节 神算阿唐在狱中,我认识一个叫“阿唐”的人,到现在为止我不知他的名字。在国外的华人,每人都有一个英文名字,在狱中,一般不去打听别人的真实名字,只称绰号或别名。
                        阿唐个头不高,1.70左右,1958年出生,头发黑而浓,留着日式“一字胡”,烟瘾很大,喜象棋,经常在操场上“摆摊子”。他还有“神算”之称,他自己说,在入狱以前对这个领域很感兴趣,不过那时很忙(忙着贩毒),无暇深入。入狱后,被判10年,好了,这下有时间了,仅在这方面买书就花一万多美元。在狱中的头三年,他几乎除了睡觉、吃饭,都是在苦读,已达很深的造诣。我问他,你以前对此有研究,为何不给自己算一卦,以免牢狱之祸?他讲,他已算出了那年他有牢狱之灾,他又请教了一个同行,女的,算的结论与他的相同,但又算出可以避灾,于是他坦然了,结果进了监狱。又经过一番深造,方发现,只是由于他们道行不深,其实当时避祸的唯一方法是离开美国回大陆。自以为已算到,一时疏忽,导致十年牢狱之灾。他说这次来MCC是减刑的,已算出是吉兆。他十几岁就从广东家乡偷渡到香港,后又到美国已有快十年了。他说,当他还在大陆上小学、中学时,家乡常有在海外生活了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老人,卖掉了在海外的厂房、别墅、汽车,回到家乡定居,叫落叶归根吧。那时,他们一块儿的同学都嗤笑这些老者是“漆线”(即两条电线粘在了一起,应当是短路,指人的神经出了问题),所以,他很小就偷渡出境,中国边防警察的子弹打在脚下的泥土里,发出“扑、扑”的声音,都没有制止他逃离大陆的脚步,好像逃离死亡一样______经过近三十年的漂泊,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他少年时那些归国老者的心态。是啊,在海外漂泊数十年,尽管也是花天酒地,但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总是生活在别人的国土上,语言、肤色与环境有着很大的不协调、不踏实。他说,一出狱后,一定会大陆去,不管怎样,毕竟是自己的国土和家乡,他现在才40岁,才真正体会到了叶落归根的深刻含义了。
                        阿唐说,在香港、美国的这些华人毒贩中,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决不把毒品卖给华人,不管你华人出多么高的价钱都不卖,不但如此,而且对于华人中的吸毒者都瞧不起,甚至在朋友圈子中知道谁吸毒了,都不屑与其为友。因为他们清楚,谁吸毒,谁就完了。他们只把毒品卖给外国人,特别是白人。他说,当初我们亚洲是没有毒品的,是你们英国人非要把毒品强行卖到我们中国,现在我们做的,只不过是把你们老祖宗的东西还给你们罢了,算是一报还一报吧。美国人、主要是英国人的后代,我们不过是效仿你们老祖宗的做法,你们美国人抓我们没有道理的(大笑,大概自认为是强词夺理吧)。
                        我问阿唐,你现在因毒品坐牢,是否感到后悔,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你会怎样?他讲,他是很后悔,很后悔贩毒太晚了,如果早做的话,早就发了财,早已就洗手不干了,回大陆过好日子去了。美国六、七十年代,根本不重视打击毒品犯罪,做毒品生意风险很小,利润很高,到八、九十年代,逐渐重视了起来,风险就比较大了,但即便如此,因为贩毒毕竟不是暴力犯罪,被抓起来,你一认罪,也就是三、四年刑期。做毒品和那些打劫、杀人等暴力犯罪比较,前者是合算多了,做毒品,你很可能赚了几万、几十万美元,被抓三、四年即出来,而暴力抢劫,只抢几十、几百元,一判就是10年以上,甚至终身,很不合算。所以,毒贩们很看不起那些福州的帮派和打劫分子的。他只是后悔自己做毒品生意太晚了。


                      143楼2013-12-2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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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节 众警察殴打人犯1998.10.23中午2.30分,本人正坐在自己房门口看资料,突然一声惨叫,我抬头一看,在大厅里,有6个警察正在殴打一个犯人(这个人脑后留着一束长发)。很快,这个人被打倒在地,被搞得平爬在地上,两个警察将其双手往后拉,并一人脚踩着犯人的脖子,另两个警察一人按一条腿,另两个警察用脚猛踹着犯人的肚子和肋部,又用脚在其背部和腰部猛踩,犯人连声惨叫。这种殴打持续了有5分钟,被打者没有声音了,我估计他可能内脏受了伤,警察用手铐将其双手反铐,脚也锁起来,另一个警察大喊,Closedoor(关门),大家即被赶回房间。那个被殴者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以后的几天都没有见到这个人了,直到我离开这个楼层。这个被殴者经常和我一起在微波炉上热饭吃,是白人,但很可能是南美人。


                        145楼2013-12-29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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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二节 互带东西和有关交易在OTV与MCC之间,犯人们经常互带东西,但主要物流是从OTV至MCC,前者的商品供应较丰富。一般来讲,广东人托你带的,你就交给其他广东人,福建人、泰国人亦如此。有些老外也知道中国人喜欢吃酱油、食油等,他自己就从OTV带这两样东西下来,当华人的这两样东西断货以后,老外就可以囤积居奇,高价出售。如一瓶酱油在山上(OTV)卖3元多,但拿到MCC后他就可以卖7元或8元;一瓶橄榄油在山上卖4.80元,他就卖10元,甚至更多,根据供求关系来决定。在监狱中的硬通货是香烟和邮票。要说明的一点,监狱里商品的价格奇高,如那瓶油,在外面仅卖一元多,一瓶酱油顶多2元,在这里价格则高出许多,因为监狱是垄断经营,别无分号,除过香烟以外,任何东西都高出外面超市价格一倍以上。现在香烟价格也涨到低于市价仅0.2-0.4元之间。而且超市还是零售价,如批发则更便宜。


                          146楼2013-12-2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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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节 第一次被推及其他六个警察打一个犯人那天,让大家都回了监仓,才过几分钟,门外警察又大喊大叫,我因不懂他们喊什么所以慢了点儿。门开了,冲进一个个头很高的白人警察,我还是坐在架子床上收拾东西,他一把抓住我胸口的衣领,使劲将我从架子床上拽下来,如果不是我脚赶快踩在小铁桌上,肯定会摔下来。下床后,他又用手抓住我的胸口往外拉,同房告诉说,要检查,双手高举,面朝墙。我这样做了,这个警察开始搜身,按顺序,在背后他双手从你身上从上到下,检查完后,抓住我的后衣领,猛力将我推进房间,使我的头猛撞在墙壁上,发出咣当一声。门关上了,我的头一阵昏眩,眼冒金星,脑子轰轰作响,好一阵才会过神来。同房的鲁比说,这个警察是鹿天林(音译),即保安队长,坏透了,经常打人的。鲁比说,你错过了一个发财的机会,他将你从架子床上拖下来,你就是栽下床来,或者他将你推得撞到墙上,你就躺在地上。这样,警察的麻烦就大了,立即叫律师,他可以当证人,是警察无辜打你,马上检查,你只说头疼,难受,立即让律师告监狱,你就发财了。鲁比说,在监狱里,警察无辜推打一个犯人(袭击警察,与其对打是另外一回事),对犯人来讲,是天大的好事,一旦发生这种事,联邦就和你商谈,要么撤销对你的控罪,或并而有之,协商一个赔偿的数额。我没能抓住这次机会。


                            147楼2013-12-2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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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节 准备打官司及其它我的这个案件,是美国立法(此法)以来所碰到的第一个案例,不管检方、法官、律师还是陪审团,从来都没有碰到过,都是新问题、新概念,无先例可循,说是有很多外州的检察官、法官在开庭时都要来观摩此案,所以该讲的话,所有的道理都要充分地讲,只让Oliver讲不行。我是律师,我也一定要自辩。律师所担心检方的问话,这些问题即使我不讲话,也同样存在,我不讲,反而让对方认为我心虚不敢面对。


                              148楼2013-12-2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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