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虽然已处于封建时代末期,秦以来奴隶社会的一些特征还有残留。你的问题正好击中要害。一般在清代,人们被划分为两大类:良民,贱民。军民商灶为良民, 奴仆娼优隶卒为贱。这个分类是一条重要的等级划分。
“贱民”中最底层的乃是奴婢。来源有战争俘虏,卖身为奴,有罪逼遣为奴等。红楼梦中晴雯和袭人鸳鸯等应该是卖身性质,奴隶性质。
奴婢买卖在清中期还是普遍的社会现象。红楼梦对奴婢的描述和历史情况相符。在曹雪芹的时代,赎身限制已很宽。到了雍正年间,一般“白契”奴婢可以赎身(民间买卖类)。奴婢的地位十分卑微,王夫人把晴雯衣服分给他人谈不上权利,只是反映了她的思维价值观:主仆之分,奴役下人,此乃是天经地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