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记,摆县长你们好!我今再向你们反映西峡县天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东环路东苑花园时,开发商郭天平不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依据,视他人的财产于不顾,违反了《民法通则》83条之规定。不经协商多次夜间偷偷施工,在与我相邻界的北墙边挖直径2米,深6米的基桩深井九口,严重威胁我的私人房产的地基安全。我发现后多次劝阻,但开发商到现在还是置之不理,指使手下继续强行施工。我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只能请求政府的帮助,县里相关领导明确指示,要求开发商必须与我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西峡县规划局也明确要求开发商“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待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施工”。尽管处理意见以下但对方当事人非常牛气,当着我的面讲,“只留1.5米,否则不在协商要强行施工”。对方说此话,无私毫诚意可言,还想再搞些事端。搞的我夜里休息不成,得看住场地,若对方施工,只有报警。开发商在居民住宅区范围内建造高达十七层而且带地下停车场的住宅大楼。可想对其它住宅楼影响有多大。
事情已经近两个月了,可惜就算我有如此的“指示”,,开发商郭天平却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依然能够非常嚣张地采用卑鄙手段继续施工。究其原因,是因为某些执法单位披着为人民服务的外衣,收受开发商好处,充当开发商的保护伞,偏听偏信,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重视证据的收集,明显存在办理案件的程序不公开透明、不公正,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
天理昭昭,难道在西峡县就没有我说话的地方,就没有还我公道的政府吗?所以特我已向黄书记,穆市长如实反映情况,市委已经受理责成西峡县政府调查解决。望领导能在百忙中关心我反映的事情,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事情已经近两个月了,可惜就算我有如此的“指示”,,开发商郭天平却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依然能够非常嚣张地采用卑鄙手段继续施工。究其原因,是因为某些执法单位披着为人民服务的外衣,收受开发商好处,充当开发商的保护伞,偏听偏信,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重视证据的收集,明显存在办理案件的程序不公开透明、不公正,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
天理昭昭,难道在西峡县就没有我说话的地方,就没有还我公道的政府吗?所以特我已向黄书记,穆市长如实反映情况,市委已经受理责成西峡县政府调查解决。望领导能在百忙中关心我反映的事情,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