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车吧 关注:808,596贴子:28,487,575

老哥们,求教😭😭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楼主今天和同学在武汉东湖绿道骑共享单车,当时楼主正在单手拿手机给同学拨打电话,本人车速龟速导致后面本人没受什么伤,后面一辆公路车超车的时候撞到我的共享单车把手上,对方直接摔在地上,手臂和腿部擦伤,对方站起来后说我边骑车变打电话导致变道要负全责(对方说按铃了但是我真没听到),但是我看见对方龙头上的手机也在放着视频(还是美女跳舞),他说他在听歌,然后对方要了本人wx和电话,后面对方去医院做了包扎和拍了片,要本人赔偿,不然去交警队报道,我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划分责任😭😭#听听自行车吧友们的一句劝#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5-23 23:56回复
    追尾全责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5-24 00:07
    回复
      他忽悠你呢,非机动车追尾全责,他去找交警也是全责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5-24 00:14
      收起回复
        你没责任,让他报去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5-24 00:15
        收起回复
          他追尾他全责,再说公共绿道一般就15到20的限速,我们这边最快的一段也才30。骑车玩手机,绿道飙车,追尾前车,典型的又菜又爱作。他想报交警让他报去,去了交警队,不管他和交警说什么你都咬定是他追尾,大不了调监控。交警要是和稀泥,你就坚决不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大不了让他去法院。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5-24 00:26
          收起回复
            你确保你没变道的话就放心找交警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5-24 07:52
            收起回复
              只要你没跨过中间的白线就不算变道,忽悠你呢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5-24 08:18
              收起回复
                忽悠,你不可能全责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5-24 08:57
                回复
                  一个骑车看视频一个骑车打电话而且看视频也是你单口复述可信度一般,只能说两个半斤八两别让我在路上遇到就行。让吧友评理不如直接找交警评理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5-24 08:58
                  收起回复
                    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共享好像有自动上保险,但具体保什么没了解过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05-24 09:50
                    回复
                      蹲后续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5-24 10:19
                      回复
                        感觉是碰瓷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5-24 10:19
                        回复
                          追尾全责,他自作自受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05-24 10:31
                          回复
                            大概率就是你单手控车歪了下,他超速打你边上过,没过去撞上了。责任应该是对半,如果你真的是龟速他撞你,那就是他的全责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24-05-24 11:49
                            回复
                              追尾全责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4-05-24 12: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