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四) 我们试着用“反证法”证明以上“n与组数L是存在线性的正相关,就不存在量变引起质变的问题”,以及前面证明(一)中的“不失一般性”、证明(二)中的“无数学本质的区别”成立。
即假设证明(一)中的“不失一般性”不成立,那么,素数数列{3、5、7、11、13、17、19、23……}中元素两两相加就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所有元素;因此,证明(二)中的“无数学本质的区别”同样就不成立,并“n与组数L是存在线性的正相关,就不存在量变引起质变的问题”同样不成立,即“n与组数L不存在线性的正相关,就存在量变引起质变的问题”。
那么,就会出现“除去1个(或n个)冗余数据间隔就会出现数列{3、5、7、9、11、13、15、17……}中元素两两相加,总是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少许元素”及“除去所有冗余数据间隔就会出现数列{3、5、7、9、11、13、15、17……}中元素两两相加,总是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大量元素”的情形(按正常概率分布);而不是基于平时经验感知、及验算到3亿的已有成果感知的“除去所有冗余数据间隔就会出现数列{3、5、7、9、11、13、15、17……}中元素两两相加,总是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少量元素”情形(按正常概率分布)。
以上由假设而得出的结论,显然是与已知结论矛盾的,因此该假设错误;证明(一)中的“不失一般性”、证明(二)中的“无数学本质的区别”等结论成立。
注意,数学是基于逻辑分析。在此“反证法”中,就不能错误的“基于平时经验感知、及验算到3亿的已有成果感知”而将“除去1个(或n个)冗余数据间隔就会出现数列{3、5、7、9、11、13、15、17……}中元素两两相加,总是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少许元素”及“除去所有冗余数据间隔”就会出现数列{3、5、7、9、11、13、15、17……}中元素两两相加,总是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大量元素”的情形,变成“除去所有冗余数据间隔就会出现数列{3、5、7、9、11、13、15、17……}中元素两两相加,总是无法得到数列{6、8、10、12、14、16、18、20……}中少量元素”情形。
即“不失一般性”、“无数学本质的区别”、“n与组数L是存在线性的正相关,就不存在量变引起质变的问题”是由定理1、定理2、定理3做为数学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