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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山西省三级法院刑事审判法官普法(第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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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夏某理等人敲诈勒索案——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入库编号2023-05-1-229-007)裁判要旨:对于有争议的、带有不确定性的利益,行为人予以索取,实际上是行使民事权利的一种方式,不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任何法官以行为人索取有争议的、带有不确定性的利益,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犯罪特性,是无法律依据的枉法裁判。#正当防卫#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26 10: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