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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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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杀死乙,向乙身上泼洒汽油并点燃,起火后甲因害怕而后悔,于是把火扑灭并送乙就医,乙保住性命但已重伤重残,包括面部严重毁容双目失明,请问,甲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4-05 09:16回复
    已经形成性质了吧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4-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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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油加火,这不已经是人类承受的极限了吗?死亡的地步了已经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4-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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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属于犯罪中止,根据刑法规定,对甲就应当减轻处罚,甲不可能被判处死刑,对否?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4-04-0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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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甲不想杀死乙只想伤害乙,造成与前面所述同样的损害结果即重伤重残包括面部严重毁容双目失明,那么甲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既遂,不是犯罪中止,那么甲有可能被判处死亡。
          我描述的这两种情况甲的表现都是一样的,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一样的,只是行为人甲的主观故意不一样。第一种情况,甲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不可以判处死刑。第二种情况,甲犯故意伤害罪,犯罪既遂,可以判处死刑。这样合理吗?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4-04-0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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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中止是能而不欲。这个例子犯罪事实既定,不存在中止的说法。顶多是说他想补救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4-1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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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6楼: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本案如果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属于第二种情况。


              IP属地:天津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4-04-1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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