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高速修建在我村征用大量林地,由于历史原因及管理登记疏忽,造成现在林地权产膜湖,本人一片林地在本次征收范围,由于81年林业三定时漏登,加之邻村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把本人的林地登入其名下。在征收这片林地确权方面产生很大分岐,这片土地从嘉庆十九年开始就是本人祖上继承,:后在民国三年和二十九年两次重新确权一直是我祖上使用管理,在本次征地过程中,由于本人无法提供林产证,只能提供历史证据,而对方提供了一份漏洞百出的林权证,第一,林权证四至不清,第二林权证登记中无具体山名位置,对方也无法提供历史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对这些土地产权规述问题一直得不到明确,请那位网友大侠帮我一下,支支招,看看怎么合理解决!(笫一张是对方提供的,最三张是本人提供证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