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年九月丙子。
初,上即位即命礼官议皇考主祀并称号。
礼官议:“皇上既入嗣大宗,宜如汉定陶王别为兴献王立后,其称号宜如宋濮王。称孝宗为皇孝,而改称本生父曰皇叔父,母曰皇叔母。”
上览其议曰:“父母可移之乎!此事体重大,其再议。”
于是,进士张璁、主事霍韬、给事中熊洽各上言:“汉宋之事,乃预立为嗣养于宫中,故不得复后其所生。若陛下则所谓继统,非继嗣也。今日之礼,于兴献王宜隆尊亲之典。”
上览而善之,乃谕阁臣:“朕受祖宗鸿业,为天下君长。父兴献王独生朕一人,既不得承绪,又不得徽称。朕于罔极之恩,何由得报始终。劳卿等委曲折中,为朕伸其孝情。”
诸臣退而上疏,执议如初,乃称孝宗皇帝。而称皇考曰兴献帝,圣母曰兴国太后云。
至是年六月辛丑,上犹以尊称未当,复命廷臣会议。
时主事桂萼、都御史席书、员外方献夫,皆上疏:“请正皇考、圣母称尊,以全圣孝。”
上以其章下群臣议,而议者以为兴献帝后已极尊称,陛下孝思无穷,请更加一皇字。
上不得已,从之。然犹以本生二字大名未正,于心终不安,复命廷臣会议。
于是,礼官席书等上言:“人无二本,礼有至当。陛下入继大统,与为人后者不同。臣等谨遵祖训,据古礼与在廷之臣反复辩论,大义已明,宜定正献皇帝皇考尊称,以顺典礼,以应经义。”
上曰:“大礼屡经会议,未有定论。今博考详议,合于天理至情,宜从正称孝宗敬皇帝曰皇伯孝,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曰皇伯母,恭穆献皇帝曰皇考,帝圣皇太后曰圣母。”乃下诏曰:“人君为治,必本于孝道。圣人论政,必先于正名。孝在笃于亲,而名贵循其实。自古及今,未有外是,而能化成天下者。朕本宪宗纯皇帝之孙,孝宗敬皇帝之侄,恭穆献皇帝之子。皇兄武宗毅皇帝上宾之日,仰遵圣祖兄宗弟及之训,属以伦序当立,遗诏命朕嗣皇帝位。朕受天明命,位于臣民之上者,于兹已三年矣。尊称大礼,屡命廷臣集议,辄引汉定陶共皇、宋濮安懿王二事为据。至再至三,而其论未定,朕心靡宁。盖伯侄父子,乃天经地义,岂人所能为乎?惟恭穆献皇帝、章圣皇太后,朕之父母也,劬劳之恩,昊天罔极。虽未号已隆,而名称未正。因心之孝,每用歉然。已告于天地、祖宗、社稷,称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昭圣皇太后曰皇伯母,恭穆献皇帝曰皇考,章圣皇太后曰圣母。各正厥名,揆之天序人伦,情既允称,而礼亦无悖焉。犹虑天下臣民,未能知悉。特兹诏谕,以伸朕拳拳孝亲之诚。夫孝立则笃近举远,而家邦四海,咸囿于至仁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刑罚,各臻于至理。朕盖庶几于古帝王之盛也。顾为昔者孝未遂于尊亲,事多拂于天性。君臣之际,未免少乖,举措之间,或多违戾。今彝伦攸叙,大礼告成,朕方欲同心以和典礼之衷,敬事以建臣民之极。尔内外诸司百僚,务宜体朕之意,有官守者脩其职,有言责者尽其忠。凡旧章未复,毙政未除,人才未用,民生未安,边备未饬,军储未充,一切有裨于政理,利于军民者,其一一条具奏闻。朕将举而行之,期于得万国之欢心,致夫人之祐助,以成至治,以全大孝,则朕之志于是乎可慰矣。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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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明实录对比,简略了好多,可能史官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对大礼议感兴趣的可以明实录记载,而且这里诏书少了以下几句:
昭圣康惠慈圣皇太后,乃以懿旨,遣官迎朕入继。
况汉宋二帝,在衣裳垂御之日,尝为立子,而朕则宫车晏驾之后,入奉宗祧,实为人后者不同。今以为继嗣,亦非我圣祖垂顺初意,是岂徒礼官之失,而亦朕冲年,未能决择之咎也。朕祗臣九庙,尊餋二宫,正统大义,未尝有间惕然,此心夙夜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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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的几句,一是否认张太后对他的拥立,二是否认已经过继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