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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若水 湛子约言 夫屯而不济,必至於否,否而不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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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先生续编大全卷之二十九  湛子约言上  门人洪垣校订
   湛子约言卷之一 摘录
夫屯而不济,必至於否,否而不济,则事势之将来有不可言者。
故屯之彖曰:「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其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否之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和气絪缊,天地之祥应矣。
天也者,道之大原也,盖无往而非天也。所以谓无往而非天,天无所不覆也,天无所不贯也。
【案,洪垣,字峻之,号觉山。江西婺源人,【1507—1593年】,嘉靖十一年(1532)壬辰进士。礼部侍郎湛若水讲学京师,垣受业其门。授永康知县,征授御史。出按广东,再出为温州知府,落职归。往从其师湛若水,家居四十余年,年九十卒。《明儒学案卷三十九 甘泉学案三郡守洪觉山先生垣》先生调停王、湛二家之学,以随处体认,恐求理於善恶是非之端,未免倚之於显,是矣。
几是,则通体皆是;几非,则通体皆非。盖几者,性情之流行,通乎知行而无息者也。 夫文,几也。当几之来,黜见闻,忘资禀,泯意职,由乎天衷,而不以有我之私小之,是之谓博。与溥博如天之博意同。故知崇如天,礼卑如地,约礼即承几之实体,见之於行者耳。此区区博约之说也。(《复汪子烈》)】 


IP属地:江西1楼2024-04-04 17:38回复
    朱子语类卷第七十 易六 屯 屯是阴阳未通之时,蹇是流行之中有蹇滞,困则穷矣。问:「屯需二象,皆阴阳未和洽成雨之象。然屯言『君子以经纶』,需乃言『饮食宴乐』,何也?」曰:「需是缓意,在他无所致力,只得饮食宴乐。屯是物之始生,象草木初出地之状。其初出时,欲破地面而出,不无龃龉艰难,故当为经纶,其义所以不同也。」


    IP属地:江西2楼2024-04-0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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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折中》《乾》、《坤》,体也;《既济》、《未济》,用也。故以《乾》、《坤》始之,《既济》、《未济》终之。以其象限观之,则皆互《乾》、《坤》者居前,互《既济》、《未济》者居后,以其左右观之,则左方者皆统于《乾》、《坤》,右方者皆统于《既济》、《未济》也。 《乾》、《坤》之用在《否》、《泰》,犹《坎》、《离》之用在《既济》、《未既》也,故《否》、《泰》、《乾》、《坤》之交,而为《既济》、《未济》之宗, 《易》之道主于变易变易,《序卦》者,时之相生,变易者也。《杂卦》者,事之相对,变易者也。然非有不易者以为之体,则所谓“乾坤毁无以见易”者,而变化何自生哉!是故先之以《乾》、《坤》,然后别互卦之阴阳以次之。 《既济》、《未济》统阴卦“《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解》、《蹇》、《睽》、《家人》,皆互体为《既济》、《未济》,故次于阴变卦之后。《否》、《泰》不在互卦之内,而为《既济》、《未济》之根者也,故次于《既济》、《未济》之后。


      IP属地:江西3楼2024-04-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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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折中 既济.坎上.离下》 程传 《既济序卦》:“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能过于物,必可以济,故《小过》之后,受之以《既济》也。为卦水在火上,水火相交,则为用矣。各当其用,故为既济,天下万事已济之时也。  本义 “既济”,事之既成也。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当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案 天地交为《泰》,不交为《否》,水火交为《既济》,不交则为《未济》。以治乱之运推之,《泰》、《否》其两瑞也,《既济》、《未济》其交际也。《既济》当在《泰》之后而《否》之先,《未济》当在《泰》之先而《否》之后。《泰》犹夏也,《否》犹冬也,《未济》犹春也,《既济》犹秋也。故先天之图,乾坤居南北是其两端正,离坎居东西,是其交际也。《既济》之义不如《泰》者,为其《泰》而将《否》也。《未济》之义优于《否》者,为其《否》而将《泰》也。是以《既济》彖辞曰“初吉终乱”,即《泰》“城复于隍”之戒,《未济》彖辞曰“汔济濡其尾无攸利”,即《否》“其亡其亡”之心。


        IP属地:江西4楼2024-04-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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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折中 未济.离上.坎下》
          程传 《未济序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既济》矣,物之穷也。物穷而不变,则无不已之理。《易》者,变易而不穷也,故《既济》之后,受之以《未济》而终焉。未济则未穷也,未穷则有生生之义,为卦离上坎下,火在水上,不相为用,故为《未济》。本义 “未济”,事未成之时也。水火不交,不相为用。封之六爻,皆失其位,故为《未济》,“汔”,几也。几济而濡尾,犹未济也。占者如此,何所利哉!集说 胡氏炳文曰:天地不交为《否》,《否》不曰“亨”,《否》不通也。水火不交为《未济》,非不济也,未焉尔,故曰“《未济》亨”。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程传 九以刚在上,刚之极也。居月之上,明之极也。刚极而能明,则不为躁而为决。明能烛理,刚能断义。居《未济》之极,非得济之位,无可济之理,则当乐天顺命而已。若《否》终则有倾,时之变也。《未济》则无极而自济之理,故止为《未济》之极,至诚安于义命而自乐,则可“无咎”。“饮酒”,自乐也。不乐其处,则忿躁陨获,入于凶咎矣。若从乐而耽肆过礼,至“濡其首”,亦非能安其处也。“有孚”,自信于中也。“失是”,失其宜也。如是则于有孚为失也。人之处患难,知其无可奈何,而放意不反者,岂安于义命者哉!


          IP属地:江西5楼2024-04-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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