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一个披头士作品的列表,把创作者列出来了,大概列侬独立创作了三成,保罗独立创作了三成,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两人一起写的,那么这意思是整首歌所有乐器的部分都是一人或者两人完成的么?比如标为列侬独立创作的一首歌,贝斯部分是列侬创作的还是保罗创作的?鼓的部分是列侬创作的还是林果创作的?一般来说应该也有一些乐队是所有部分都由一人来负责的?那么这种时候怎么分成?毕竟如果一张专辑的作品所有部分都是由一个人创作,尤其是如果这人还是主唱的话,那么这人功劳应该占九成?除非作品亮点还包括演奏技术,不然创作人不是得分更多钱?这种情况下不会有矛盾么?了解不多,望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