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咨询一下
有一个强奸惯犯,在某次对女性的施暴过程中,恰好有一个受害者的丈夫持刀前来报仇杀死了强奸犯。
我们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成立见义勇为的,属于故意杀人。
我的问题是,此案中,被施暴的女性被杀人凶手解救,出于这个原因拒绝向警方作证。这个拒绝作证是否违法?
我们知道被告的直系亲属是可以拒绝作证的,但在本案中被凶手意外拯救的当事人是否有权拒绝作证呢?
有一个强奸惯犯,在某次对女性的施暴过程中,恰好有一个受害者的丈夫持刀前来报仇杀死了强奸犯。
我们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成立见义勇为的,属于故意杀人。
我的问题是,此案中,被施暴的女性被杀人凶手解救,出于这个原因拒绝向警方作证。这个拒绝作证是否违法?
我们知道被告的直系亲属是可以拒绝作证的,但在本案中被凶手意外拯救的当事人是否有权拒绝作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