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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冠领律师助委托人起诉维权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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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谊品公司作为拆迁方,与袁士霄签订了一份《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约定谊品公司因顺义区某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建设,需拆迁袁士霄在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安置人口共3人,分别为袁士霄及二女儿、二女婿。

  在拆迁进行过程中,袁士霄因病去世。袁松雪作为袁士霄的大女儿,认为自己有权继承父亲遗留的拆迁权益。因袁士霄没有留下遗嘱,其通过拆迁取得的安置指标究竟价值多少,每个继承人应该分到多少,一家人无从作出判断,经过数次沟通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眼见家人亲情因继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产生裂痕,2022年末,袁松雪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消弭纠纷,为此她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代理律师、刘肖祥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通过审阅相关材料、搜集证据,很快找到了案件核心矛盾,制定出诉讼方案,代理袁松雪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继承纠纷之诉。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列明遗产内容、评估财产价值,与其他继承人一一进行沟通,最终斡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拆迁档案中《回迁安置房选房单》项下位于顺义区的50平方米房屋的权利义务由袁松雪继承,袁松雪向二妹支付上述房屋折价款25万元。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明晰财产权益后,冠领律师协助袁松雪联系了谊品公司,要求对方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为袁松雪办理50平方米安置指标的选房、认购以及后续房屋的产权办理等事宜。但谊品公司却拒不配合,称调解书中所确定的所谓“位于顺义区的50平方米房屋”,仅仅是为有争议的被拆迁家庭预留的房屋,袁士霄的指标并没有实际确认使用,因此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是无效的。
  冠领律师询问谊品公司,若要办理选房、认购、产权办理等事项,需要向它提供哪些材料?谊品公司回复称需由法院判决袁士霄的指标由袁松雪继承,且由于袁松雪并非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房屋认购手续过程中也需要行政机关进行审批。
  冠领律师认为谊品公司的认定标准过于机械,徒增维权成本。在充分听取了袁松雪的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提出:
  袁士霄因拆迁安置所取得的50平方米指标继承问题已经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解决了,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由袁松雪继承所有,现在仅仅只是调解书上的表述与谊品公司的要求不一致,但表达的意思等同于袁松雪继承了袁士霄的指标,因此袁松雪有权利要求谊品公司配合办理50平方米指标继承的相关手续。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袁士霄因拆迁所取得的50平方米安置指标由袁松雪享有并使用,谊品公司协助配合她办理选房认购等相关手续。
  冠领律师帮助袁松雪解决了家庭内部的继承矛盾,维护了她本人的继承权利,将这块困扰她多年的心病去除得干干净净,赢得了她发自内心的感谢。袁松雪特意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对冠领律师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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