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介绍了上市公司退市情况。据他介绍,退市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呈现出面值退市显著增多、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等特征。
针对“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郭瑞明表示,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出于自身公司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少于境外市场。
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从三方面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第一,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第二,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第三,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他还回应了减持制度相关情况。据郭瑞明介绍,我国市场的股份减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场更严。按当前指标测算,沪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主动终止减持计划。对于各类违规减持,证监会及时责令改正,相关主体主动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收益;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维护了减持制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