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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庸医误诊!还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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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还我健康!!!我对象李*华在青医附院口腔颌面外科就诊(住院号1923963),被青医附院口腔颌面外科贾主任、庞医生从一个好人治成残废!构成严重医疗事故,青医附院不管不问,青岛卫健委纵容包庇。我要求青医附院给我对象治好,让她恢复健康!
我投诉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在给我爱人李爱华诊疗过程中,严重违法、违规和违纪,直接导致我爱人重度伤残,构成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六级伤残!要求青岛卫健委马上调查、处理此事。对2023年12月13日在青岛医学会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徇私枉法的5个所谓砖家调查处理,吊销其医师资格,避免继续为害病患。同时要求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我们所有经济损失。 部分理由如下: 青医附院术前在未看本院检查结果情况下就盲目做出手术决定,这叫术前准备充分?!术中在快速病理是面神经鞘瘤的情况下,应该实行腮腺肿物(病损)切除术吗?不、不、不!术后复查得知应该实行了面神经肿物(病损)切除术!这一点为什么不告知我就盲目手术?术中为什么不立即采取面神经吻合术、面神经移植术等等很多很多补救措施???为什么在告知书中不告知我关于术中病理结果是面神经鞘瘤的任何信息包括手术方式、补救措施等等关键信息。为什么术中告知书中告知我面瘫症状可以在3—6个月内恢复,而到目前为止1年多了还没有恢复,并且已经没有恢复的可能!术中手术记录为什么故意把面神经肿物“去除”过程遗漏???这段遗漏的手术过程中,它们到底对李爱华做了什么恶劣勾当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我有必要刑事立案调查一下! 而参加青岛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的5位所谓“砖家”是根据什么得出结论说青医附院符合诊疗技术规范?术前、术中告知书未见关于面神经鞘瘤诊疗措施的任何告知,术中手术记录也故意遗漏?请问这五个“砖家”它们是用哪只眼看到的?是用屁股考虑到符合诊疗技术规范吗?它们在自己医院行医过程中,也会经常发生不写病历,不告知患者这种严重违法违规医疗事故吧!我要求彻底调查这五个败类!它们得了什么好处?!它们不适合做执业医师!我要求吊销它们的医师资格证!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这是一严重起医疗事故!毋庸置疑!希望青医附院、青岛卫健委、青岛医学会不要继续狼狈为奸、纵容包庇、执迷不悟、执法犯法。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请马上给我满意答复!广大网友在密切关注着公正结果。 以上如需证据请调阅我认可的唯一证据: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住院病历,它是唯一真实,也必须是真实的。我们应该依据住院病历,而不是所谓“鉴定砖家”用来思考问题的屁股,不是“鉴定砖家”的屁股给我们做的手术。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2-24 20: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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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12-24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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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12-2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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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们帮忙顶一下 谢谢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12-2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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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律师啊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12-2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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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12-25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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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真的可以起诉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12-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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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呵呵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12-2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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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不是神, 不是万能的。
                  就算再好的技术,也不可能做到100%手术成功。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1-20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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