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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北朝的世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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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拥有很大特权,身居显贵。为了保持优越地位,巩固新的同盟,他们实行严格的门第婚姻,把通婚范围限制在名门大姓之内。东晋南朝,王、谢两姓曾世代通婚。出身于琅琊王氏的王凝之娶谢安侄女(道蕴),王珣娶谢万女,王珉娶谢安女,王僧达娶谢景仁女,出身于太原王氏的王述女嫁谢万为妻,王国宝娶谢安女。此外,各“侨姓”都互结婚姻,如袁湛的母亲是谢安女,袁湛自己又娶谢玄女,侄子袁淑也娶了王诞女,全是门阀间通婚。本居吴地的顾、陆、朱、张四姓也都慎择门户素对,或者与会稽孔、魏、虞、谢四姓结亲。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2-19 10:10回复
    世家大族和寒门庶族两者身份高低不同,不相往来。世族还排斥寒门,对寒人不予礼接,肆行侮辱。他们为了保持“士庶天隔”的界限,禁止与寒门庶族通婚。如果“婚宦失类”,“不得其门流”,就会遭到本阶层人士的非难和谴责。南朝齐时,出身于东海王氏的王源将女儿嫁给富阳满璋之的儿子满鸾,御史中丞沈约上表弹劾,指出满氏的“族姓,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玷辱了名门,要求革去王源官职,剔出士族,“禁锢终身”(《文选·沈约〈奏弹王源〉》)。有些世家大族虽已中衰,但仍自视高门,不肯与庶族通婚。据《陈书·儒林传》,出身于太原王氏的王元规,幼年丧父,家中贫困,兄弟三人随同母亲寄居舅父家里。当地的富豪刘瑱,为攀上名门亲戚,准备以巨资陪嫁,把女儿嫁给王元规。母亲想答应,王元规却哭着说:我们正是因为一直保持婚姻门第,才受人敬重,怎么能够家贫就非贵而婚呢?结果婚姻未成。又据《魏书·崔辩传》,崔巨伦的一个姐姐瞎了一只眼,名门望族的子弟都不肯娶,家里没办法,想把她下嫁给庶族。另一著姓李家的姑母听说这事,悲痛地说:“吾兄盛德,不幸早世,岂令此女屈事卑族!”于是就让儿子李翼娶了她。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12-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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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握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及皇室贵族,也极力争取与世家大族建立姻戚关系。晋武帝娶弘农杨氏之女为皇后。第一个杨皇后死后,武帝仍看中杨氏门第,让杨皇后的侄女继立为皇后(《晋书·后妃传》)。东晋南朝的不少公主都嫁给了王、谢等名门大姓。北魏孝文帝雅重门族,将卢氏、崔氏、郑氏、王氏之女纳入后宫,还为他五个弟弟聘名门之女为妻(《资治通鉴·齐纪六》等)。北魏时,卢氏“一门三主”,大臣卢度世的三个孙子,卢道裕尚献文帝女乐浪长公主,卢道虔尚孝文帝女济南长公主,卢元聿尚义阳长公主,颇为时人所称慕(《魏书·卢玄传》)。东魏高澄为从弟高睿娶郑氏之女,后知他并不很快乐,就问:“郑氏门阀甚高,汝何嫌而不乐?”(《北齐书·赵郡王琛传》)北齐娄太后为博陵王纳崔氏之女为妃,特地嘱咐说:“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北齐书·崔祾传》)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12-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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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许多高门望族并不以联姻素门出身的皇室为殊荣。据《梁书·王峻传》,王峻之子王琮为国子生,尚始兴王(梁武帝弟)之女繁昌县主。王琮脑子很笨,受到人们的嗤笑,于是县主和他离了婚。始兴王觉得过意不去,便对王峻说:“此自上意,仆极不愿如此。”王峻却自恃出于名门,说:“臣太祖是谢仁祖外孙,亦不藉殿下姻媾为门户。”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12-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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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出身寒门庶族的官僚,能得到因罪没官而另嫁的高门女子为妻,就感到非常荣幸了。东魏右卫将军郭琼的儿媳妇是卢道虞之女。郭琼因罪处死,她被没入官府,高欢让孝静帝将她赐给陈元康为妻。陈元康马上就将故妻赶跑了(《北齐书·陈元康传》)。高欢宠爱出身寒贱的孙搴,便把罪人之妻韦氏赐给他,不仅孙搴自己甚感光荣,别人也都很羡慕(《北齐书·孙搴传》)。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12-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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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有不少高门大姓愿意与一些寒门出身的将帅结亲,因为这些将帅位至三公,具有很大的政治经济势力。如出身于琅琊王氏的王锡把女儿嫁给沈庆之的儿子沈文季,谢超宗为儿子娶了张敬儿的女儿,谢朓也娶了王敬则的女儿,都属这种情况。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12-1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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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攀上与世家大族的婚姻,一些出身寒门庶族的富豪,便以巨资相求。也有一些名门贪图财物,故意让子女与庶族成婚。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五说:“魏、齐之时,婚嫁多以财币相尚,盖其始高门与卑族为婚,利其所有,财贿纷遗,其后遂成风俗,凡婚嫁无不以财币为事,争多竞少,恬不为怪也。”魏文成帝曾下诏说:“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亏损人伦,将何以宣示典谟,垂之来裔。”(《魏书·文成帝纪》)可见财婚由来已久。北齐封述为儿子娶李士元之女,“大输财聘”,但临近举行婚礼,离李家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封述赶忙拿来供奉的神像,当着李士元的面打碎,发誓以后一定补足。封述又为另一儿子娶卢庄之之女,送去很多财礼,卢家却摆出高门大姓的架子,故意刁难,“送骡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弄得封述只好去打官司(《北齐书·封述传》)。针对财婚这种陋习,当时也有反对的,颜之推就曾告诫子孙说:“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颜氏家训·治家》)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12-1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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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婚一盛,为标榜门第起见,人们嫁女娶媳,极事奢侈、铺张。一般百姓因为经济困难,嫁娶往往失时。北魏孝文帝曾诏令实行“仲春奔会”的形式,让“男女失时者以礼会之”(《魏书·孝文帝纪》)。北周建德三年(574),周武帝又下诏,要求“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务从节俭,勿为财币稽留”(《周书·武帝纪》)。不过这种现象始终未能消除。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12-1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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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以后,为了维护门第婚姻,保证各种同盟关系的延续,以世家大族为代表的中上层社会非常重视指腹婚。北魏著名士族崔浩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名门王氏和卢氏。两个女儿都怀了孕,崔浩便对她们说:“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后来王家生了王宝兴,他娶了姨母之女卢氏为妻。(《魏书·王宝兴传》)
                  当然,有的指腹婚是出于维系旧情、不忘故约的目的。据《梁书·韦放传》,韦放和张率是好朋友,两个人的妾都怀了孕,便指腹为约,定下子女的婚事。张率不幸早逝,子女尚幼,韦放时时赡给。后来,韦放任北徐州刺史,不少贵族要和他联姻,韦放一一拒绝,说:“吾不失信于故友。”于是让儿子韦岐娶了张率的女儿,又让女儿嫁给张率的儿子为妻。指腹婚的现象在后世也时有发生,但其政治色彩已经不像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样浓重。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12-1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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