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中的高一学生可以申请转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在保证省内各地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流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正当的理由可准予异动; 符合转入学校接纳要求的学生应先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到转入学校报到并就读。2. 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和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办理异动手续。3.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插班生和非正常途径进来的借读生、旁听生入班就读。如发现此种情况,该生的监护人负责自找班级就读;必要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安排落实专门的接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