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居转户的政策要求,持居住证累计满7年,期间缴纳本市社保累计满7年,并且正常缴纳个税,可以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同时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对于您前三年交的最低社保并存在兼职经历的情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居住证和社保的累计时间是否满7年,计算累计时间时要把中断时间去掉。如果累计时间不满7年,那么需要按照政策要求延长居住证和社保的持有时间。2. 在持居住证期间,正常缴纳的社保和个税都需要累计满7年。如果在中断期间有社保或个税的缴纳,需要扣除中断期间的时间,并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缴的社保不能累计计算。3. 如果持有中级职称,那么要求在持居住证期间的后3年累计36个月的社保基数要达到1.3倍及以上。如果只是踩着最低社保基数线缴纳,申请落户的时候可能会有风险。4. 需要注意社保和个税的匹配问题。如果社保和个税不匹配,例如低社保、低税、零税、重税、异地缴纳等都是不可以的。5. 在评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时,需要注意所持中级职称/资格证是否和岗位及专业相对应。如果不相对应,可能会影响落户申请。综上所述,需要确认您的居住证、社保、个税的缴纳时间是否满足政策要求,同时需要关注社保和个税的匹配问题以及所持中级职称/资格证是否和岗位及专业相对应。如果存在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律师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