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梁**,男,26岁,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现查明2023年6月22日2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碧波园2号楼1层5-102康美健康管理店内,违法行为人梁**以“口交”等方式与店内卖**朱**进行性交易,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梁**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 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30日在房山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现查明2023年6月22日2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碧波园2号楼1层5-102康美健康管理店内,违法行为人梁**以“口交”等方式与店内卖**朱**进行性交易,后被查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梁**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 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30日在房山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