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证和真不相同,可证一定是真,只要可证为真,那就是真。而真不一定可证,不可证的真。这一点在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上可以成立:哥德尔将所有数学对象、公理、构造、论述证明过程等等转换为哥德尔数(Godelnumber),再通过这编码的形式构造一个引用自身的论述(像“这个论述是错的”是一个引用自身的论述)或类似停机问题的悖论。这就能证明,任何包含自然数公理(哥德尔数就是通过将数学中的论述转换成自然数得到的)中,都有一个不可证的论述或命题,且该不可证的论述或命题为真。哥德尔不完备定理称,不存在模棱两可的矛盾,一个数学论述要么正确(为真),要么错误(为假),若存在一个矛盾的数学论述,则错误和正确均可证,且为真。也就是说,矛盾不是两可的,要么错误,要么正确,若矛盾可以被证明为错误或正确,意味着矛盾是正确的。这样解释可能有点难懂,但可以这样想,我们证明一个命题不可证,一个不可证的命题就是真的,也就是被可证为“不可证”。所以,在1中,包含自然数公理的形式系统中的不可判定(证)命题是真命题。(这也就是哥德不完全定理的诡异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