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奖章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47年9月20日设立,授予莫斯科工业企业、城市交通和行政行业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科学工作者、技术人员、艺术界人士、文学工作者、教育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首都改建中,通过亲身劳动对确保城市工业、交通、市政、科学文化教育机构发展贡献突出的国家机关、党务、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战争期间和劳动中的伤残人员;积极参加城市公用事业、党校和儿童事业的家庭主妇。被授予奖章者需在莫斯科及郊区居住5年以上。本章加上补发版本一共授予了约170万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