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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所河南自建房征收律师-征地补偿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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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被拆迁人看到评估估值后,认为他们的房子的价值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估价,因此提出了反对意见,在征收评估中被拆迁的人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征收评估中,最终估价将会直接影响到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多少补偿。河南信阳某村实施整改征收项目,该村地理交通便利,地址位置也算的上优越,位于必要整改地段的胡某家征收评估后得到的结果,令胡某不是很满意。他自己得知自家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后也私下打听过周围市场值,外加自家处于重要的地理位置,于是向征收部门提出自己的想法,认为补偿金额有待商榷。
  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有任何不满意的,可以向房产估价单位提出复审。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房屋估价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价值的评估要综合考虑房屋的位置、用途、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价值因素。房屋拆迁估价不能低于被征收房屋征收决定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价,因此胡某在拿到评估报告10日内有权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股价。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河南自建房征收律师-征地补偿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解决”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IP属地:北京1楼2022-12-01 17:02回复
    农村房屋进行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的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价格要有准确的认识、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处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IP属地:北京2楼2022-12-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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