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为主管全国机械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组成部门,成立于1982年5月,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前身为重工业部,其职能为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部、国家仪器仪表工业总局、国家机械设备成套总局。1987年2月被撤销,1988年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1993年机械电子部拆分,机械工业部再次组建,1998年3月,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再次被撤销。
1952年,一机部成立,其职能为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
1958年,原一机部(机电)、二机部(军工)、电机部(即第一个三机部)合并组成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
1960年,从一机部拆分出“第三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管由一机部划出的航空、兵器、坦克、无线电及造船工业。而一机部则主管民用机械。
1980年,成立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同年更名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机械工业。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被撤消,一机部与农机部、国家仪器仪表工业总局、国家机械成套设备总局等合并,组建机械工业部。
1988年,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
1993年,机械电子部拆为机械部和电子部。
199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机械工业部撤消。
机械工业部(1998年被撤销)共22所
1952年,一机部成立,其职能为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
1958年,原一机部(机电)、二机部(军工)、电机部(即第一个三机部)合并组成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
1960年,从一机部拆分出“第三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管由一机部划出的航空、兵器、坦克、无线电及造船工业。而一机部则主管民用机械。
1980年,成立国务院机械工业委员会,同年更名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机械工业。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被撤消,一机部与农机部、国家仪器仪表工业总局、国家机械成套设备总局等合并,组建机械工业部。
1988年,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
1993年,机械电子部拆为机械部和电子部。
199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机械工业部撤消。
机械工业部(1998年被撤销)共2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