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吧 关注:44,591贴子:1,690,625
  • 28回复贴,共1

成年流浪猫抓伤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流浪猫八斤多。想靠近突然抱着棉鞋咬。但是鞋后跟被猫爪抓伤了两个伤口。已用肥皂水清洗。需要打狂犬疫苗么求问。就是会突然生气。喵喵没有啥症状。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2-07 23:23回复
    破点皮都要打 你自己考虑下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2-02-08 01:16
    回复
      是流浪猫,又出血了。建议尽快接种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02-08 04:41
      回复
        1流浪猫
        2二级暴露
        3主动咬人,非被动
        三个条件,随便一个都满足打针条件。
        之所以纠结是因为太贵,不缺钱不必纠结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2-08 11:01
        收起回复
          理性认识,不必过分紧张
          狗猫传播狂犬病,通过抓挠伤致病的情况极少。
          -------- • -------- • -------
          对抓伤风险的分析:
          1、抓伤实际属于间接的一种,爪子本身没有狂犬病毒,它的危险来自于发病期狗猫的口水,
          发病的狗猫口水流到爪子上,爪子上才可能存有狂犬病毒。
          2、即使,发病的狗猫,带病毒的口水流到爪上,它再抓伤人,然后传染给人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3、原因是,狂犬病毒,本身也是厌氧类微生物,离开宿主细胞,在爪子这种事物上,存活的时间很短,三到五分钟。
          如果不是持续的口水流到爪,仅偶有流到,病毒存活时间不会超过口水干燥的时间。
          4、加上动物需要跑或者走,会加速爪的干燥,也就缩短了病毒的失活时间。
          5、如果,抓人的动物,是明显的不处于异常状态,实际是不需要任何处理措施的。当然,清洗还是有必要的。
          6、抓伤,如果能传染病毒,那么狗猫已经明显的异常,人肯定看得出。这时候还是需要积极的处理措施的。
          7、所以,抓伤是危险性极小,并能正确判断处理措施的。
          ----- • ----- •• ----- •• ----- 网友 鲁临防控
          补充措施:
          观察十天,小区猫健康如初,人完全放心。
          小猫出现病状(狂犬可疑),人马上打针预防。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2-02-08 11:23
          收起回复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2-02-08 11:24
            回复
              楼主已经安全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2-13 14:50
              收起回复
                先有五日(好好理解第5楼第6条),现在十日观察法已经确认没有风险了。
                不相信十日观察法,尽可继续恐惧继续打疫苗。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2-18 01:46
                收起回复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02-24 08:54
                  回复
                    现在喵喵很健康。已绝育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2-04-21 22:44
                    回复
                      打针了吗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8-27 23:06
                      收起回复
                        反正打了放心,小时候村里的一个长辈因为打狂大疫苗期间喝了酒出了问题。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05-17 15: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