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梵文:सद्धर्मपुण्डरीकसूत्रSad-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简称《法华经》。梵文Sad-dharma,中文意思为“妙法”。Puṇḍárīka意译为“白莲花”,以莲花(莲华)出自淤泥而不沾染,比喻佛法的洁白、清净。Sūtra意为“经”,故此经之全名为《妙法莲华经》。[1]
《妙法莲华经》说的是一乘圆教,表达清净之了义,究竟圆满,无上微妙。全经总共二十八品,前面十四品说一乘之原因,后十四品说一乘之结果。《法华经》是佛陀释迦牟尼晚年说的教法,佛陀弘法《法华经》和《涅槃经》共八年,属于开权显实的圆融教法,大小一样,显示所有众生皆可成佛。在天台宗五时教判中,属于法华、涅槃之最后一时。
《法华经》地位非常重要,曾被称作《经王》,是《法华三经》之一,其余两部经为《无量义经》与《观普贤菩萨行法经》。亦是《护国三经》之一,其余两部经为《金光明王经》与《仁王经》。
《妙法莲华经》说的是一乘圆教,表达清净之了义,究竟圆满,无上微妙。全经总共二十八品,前面十四品说一乘之原因,后十四品说一乘之结果。《法华经》是佛陀释迦牟尼晚年说的教法,佛陀弘法《法华经》和《涅槃经》共八年,属于开权显实的圆融教法,大小一样,显示所有众生皆可成佛。在天台宗五时教判中,属于法华、涅槃之最后一时。
《法华经》地位非常重要,曾被称作《经王》,是《法华三经》之一,其余两部经为《无量义经》与《观普贤菩萨行法经》。亦是《护国三经》之一,其余两部经为《金光明王经》与《仁王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