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日透露,该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2009年11月27日,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河北涿州市被列为全省首批18个县(市)新农保试点之一。2020年前,新农保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实施意见》指出,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等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交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它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参保人缴费每年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试点县(市、区)启动时已年满60周岁的这部分人无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待遇,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试点县(市、区)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可适当加发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实施意见》还规定,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县(市、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人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新农保待遇。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偿,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后,在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享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政策的人群,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参保人缴费每年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政府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试点县(市、区)启动时已年满60周岁的这部分人无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待遇,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试点县(市、区)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可适当加发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实施意见》还规定,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的县(市、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人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新农保待遇。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偿,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后,在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享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政策的人群,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