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政细则中有关外援的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条:新引进外援薪金不超过税前300万欧元。
第二条:外援薪金合计总额不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
(以下将这1000万欧元的规定简称为“工资帽”)
这条在执行细节上似乎还有不明确之处:工资帽是指赛季中任一时刻全部注册外援的合计年薪,还是指赛季中所有注册外援涉及薪金的累计?比如:开赛时签约5个外援合计1000万,赛季中1名外援因伤取消注册(工资照发),再引进1名200万欧的外援,是否违规?又比如:开赛时签约5个外援合计1000万,赛季中外租1名外援(此人的200万工资由母队和租借队各承担一半),再引进1名200万欧的外援,是否违规?
第三条:现有高薪合同处理和计算方法
如某外援现有年薪1000万,需重新改签300万的基本合同和700万的补充协议,其中300万计入上面第二条的1000万工资帽。
(这种把1份大合同拆分成2份小合同的形式主义NC操作估计会遭到某些外援的抵制,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保障个人权益有一定风险,其实足协只要规定现有高薪合同按300万计算工资帽就完事了,根本不用去动合同,这纯粹就是为了通过重签合同表明自己积极作为的态度,好以此来取悦体育总局和更高层)
第四条: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外援限薪规定的,扣除联赛积分9分。
第一条:新引进外援薪金不超过税前300万欧元。
第二条:外援薪金合计总额不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
(以下将这1000万欧元的规定简称为“工资帽”)
这条在执行细节上似乎还有不明确之处:工资帽是指赛季中任一时刻全部注册外援的合计年薪,还是指赛季中所有注册外援涉及薪金的累计?比如:开赛时签约5个外援合计1000万,赛季中1名外援因伤取消注册(工资照发),再引进1名200万欧的外援,是否违规?又比如:开赛时签约5个外援合计1000万,赛季中外租1名外援(此人的200万工资由母队和租借队各承担一半),再引进1名200万欧的外援,是否违规?
第三条:现有高薪合同处理和计算方法
如某外援现有年薪1000万,需重新改签300万的基本合同和700万的补充协议,其中300万计入上面第二条的1000万工资帽。
(这种把1份大合同拆分成2份小合同的形式主义NC操作估计会遭到某些外援的抵制,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保障个人权益有一定风险,其实足协只要规定现有高薪合同按300万计算工资帽就完事了,根本不用去动合同,这纯粹就是为了通过重签合同表明自己积极作为的态度,好以此来取悦体育总局和更高层)
第四条: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外援限薪规定的,扣除联赛积分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