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吧需要普及的基础学说——“逻辑”哲学》
逻辑是一个外来词语音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逻辑包括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辩证逻辑包括矛盾逻辑与对称逻辑。对称逻辑是人的整体思维(包括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的逻辑。
语言符号是由音、义的结合构成的。“音”是语言符号的物质表现形式,“义”是语言符号的内容,只有音和义相结合才能指称现实现象,构成语言的符号。语言符号是“口头语(包括科学语言)”以书写符号文字的形态而出现——“书面语(包括数字符号)”。语言符号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际的工具,而且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传播媒介之一。人们借助语言符号来使思想得以表达、感情得以传达、知识得以交流。“从哲学意义上来看,思想是通过语言表达的。思维是语言的‘内核’,符号是语言的“外壳”。
逻辑是用语言来表述的,因此逻辑作为分析语言的工具,在句法、语义和语用上需要完整的表述结构(既构成逻辑的表述要求,首先语言概念必须明确,命题陈述必须真实)。
弗雷格和罗素为了适应现代科学,尤其是数学发展的需要,认为逻辑规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因为它们同推理的内容无关;逻辑学不允许随使引进非逻辑性的前提,于是,摒弃有缺陷和错误的传统逻辑,创建了以命题和谓词为基础的语言逻辑。维特根斯坦认为:只有通过实际考察所要记述的现象,理解这类现象的逻辑多样性的努力,才有可能将不正确的记号法置换为明晰的记号法。即只有通过关于现象本身的逻辑探究即某种意义上的后天探究——而不是通过先天可能性的推测——才能够得到正确的分析。语言逻辑的推出,完全出于人类理解经验世界的需要,是抽象的实体,由各种科学领域的人们依自身的领悟、探求,赋予语言以实质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推理、求证。正如有些人为了使数学符号具有客观性,提出数或集合是抽象的实体。弗雷格说:数既不是纸面上的数字,不是可感觉到的事物,也不是主观的观念,数是概念,它们是独立的客观实体。
逻辑是一个外来词语音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逻辑包括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辩证逻辑包括矛盾逻辑与对称逻辑。对称逻辑是人的整体思维(包括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的逻辑。
语言符号是由音、义的结合构成的。“音”是语言符号的物质表现形式,“义”是语言符号的内容,只有音和义相结合才能指称现实现象,构成语言的符号。语言符号是“口头语(包括科学语言)”以书写符号文字的形态而出现——“书面语(包括数字符号)”。语言符号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交际的工具,而且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传播媒介之一。人们借助语言符号来使思想得以表达、感情得以传达、知识得以交流。“从哲学意义上来看,思想是通过语言表达的。思维是语言的‘内核’,符号是语言的“外壳”。
逻辑是用语言来表述的,因此逻辑作为分析语言的工具,在句法、语义和语用上需要完整的表述结构(既构成逻辑的表述要求,首先语言概念必须明确,命题陈述必须真实)。
弗雷格和罗素为了适应现代科学,尤其是数学发展的需要,认为逻辑规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因为它们同推理的内容无关;逻辑学不允许随使引进非逻辑性的前提,于是,摒弃有缺陷和错误的传统逻辑,创建了以命题和谓词为基础的语言逻辑。维特根斯坦认为:只有通过实际考察所要记述的现象,理解这类现象的逻辑多样性的努力,才有可能将不正确的记号法置换为明晰的记号法。即只有通过关于现象本身的逻辑探究即某种意义上的后天探究——而不是通过先天可能性的推测——才能够得到正确的分析。语言逻辑的推出,完全出于人类理解经验世界的需要,是抽象的实体,由各种科学领域的人们依自身的领悟、探求,赋予语言以实质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推理、求证。正如有些人为了使数学符号具有客观性,提出数或集合是抽象的实体。弗雷格说:数既不是纸面上的数字,不是可感觉到的事物,也不是主观的观念,数是概念,它们是独立的客观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