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戴雪静
劳动合同纠纷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相比,有特殊性,因为它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也自成体系。因此在争议解决方面,程序也与其他合同类纠纷有所区别。简单来说,劳动纠纷仲裁前置,对于非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诉讼判决后,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通过二审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案件在仲裁时为一裁终局的案件,就是限制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提起一审诉讼,而用人单位则无权起诉。如果用人单位确有异议,可以通过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相比,有特殊性,因为它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也自成体系。因此在争议解决方面,程序也与其他合同类纠纷有所区别。简单来说,劳动纠纷仲裁前置,对于非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诉讼判决后,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通过二审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案件在仲裁时为一裁终局的案件,就是限制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提起一审诉讼,而用人单位则无权起诉。如果用人单位确有异议,可以通过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