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已进行了3个多月,记者就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行情况及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走访了四川省兴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汤友林。
汤友林告诉记者,认真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搞好工程监理,任重而道远。目前,监理公司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按标准取费难,监理酬金收取难等,期望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他说,四川省的工程监理公司,90年代初仅有14家,而现在已发展到近200家,其中,成都市就有106家。由于“僧多粥少”,监理公司特别是近年来成立的监理公司大多处于“饥饿或半饥饿”状态。国家建设部、物价局对监理酬金作了明确规定,但是,除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外,根本不能按规定收费,普遍低30%-40%,有的监理公司为了承揽监理业务,竞相压价,“残酷竞争”,这表明公平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可以说,现在的监理公司不是靠技术力量、工程质量、信誉和业绩取胜,承揽业务,而是靠与建设单位的“过硬关系”和低廉的取费承揽业务。
汤友林认为,建设单位不能积极配合,致使监理公司施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步履艰难,在工程建设监理中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有的建设方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有一些建设单位同时拥有自己的建设队伍,既是开发商又是承建商,监理公司更难开展正常的监理业务,工程质量监督也难以保证。
汤友林还向记者介绍了目前一些工程建设监理酬金收取难的问题。建设监理项目收费低廉已是万般无奈的事,但就是这低廉的费用有的建设方也一拖再拖,拖不过去就采取少付费的办法,该支付5万元的却只付5000元。工程建设监理酬金既不能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又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这就使诸多监理公司陷入了惨淡经营的境地。更有甚者,有的开发商采用“戴帽监理”的办法,用监理公司的牌子办理施工手续,并不要监理公司真正介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还有一些城市为了使“肥水不流外人田”,一般都严格控制外地监理公司进入,因而监理公司在外地注册也很困难。本报记者 王玉华
汤友林告诉记者,认真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搞好工程监理,任重而道远。目前,监理公司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按标准取费难,监理酬金收取难等,期望引起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他说,四川省的工程监理公司,90年代初仅有14家,而现在已发展到近200家,其中,成都市就有106家。由于“僧多粥少”,监理公司特别是近年来成立的监理公司大多处于“饥饿或半饥饿”状态。国家建设部、物价局对监理酬金作了明确规定,但是,除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外,根本不能按规定收费,普遍低30%-40%,有的监理公司为了承揽监理业务,竞相压价,“残酷竞争”,这表明公平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可以说,现在的监理公司不是靠技术力量、工程质量、信誉和业绩取胜,承揽业务,而是靠与建设单位的“过硬关系”和低廉的取费承揽业务。
汤友林认为,建设单位不能积极配合,致使监理公司施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步履艰难,在工程建设监理中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有的建设方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有一些建设单位同时拥有自己的建设队伍,既是开发商又是承建商,监理公司更难开展正常的监理业务,工程质量监督也难以保证。
汤友林还向记者介绍了目前一些工程建设监理酬金收取难的问题。建设监理项目收费低廉已是万般无奈的事,但就是这低廉的费用有的建设方也一拖再拖,拖不过去就采取少付费的办法,该支付5万元的却只付5000元。工程建设监理酬金既不能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又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这就使诸多监理公司陷入了惨淡经营的境地。更有甚者,有的开发商采用“戴帽监理”的办法,用监理公司的牌子办理施工手续,并不要监理公司真正介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还有一些城市为了使“肥水不流外人田”,一般都严格控制外地监理公司进入,因而监理公司在外地注册也很困难。本报记者 王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