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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这些常见规则,容易踩到司法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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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及时举证、诚信陈述的问题,有时候,企业可能不太重视,甚至有时候,存侥幸心理。
但是随着国家对“诉讼秩序、诉讼诚信”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及时举证、诚信陈述的问题一定要重视起来。
要如理如法的争取自己的权益,避免诉讼中踩到禁区。


IP属地:北京1楼2020-07-11 22:32回复
    一 逾期提交证据 获罚款五万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丁俊峰审判团队当庭向再审申请人夏某宣读了(2020)最高法司惩1号司法处罚决定书。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第一起司法处罚决定。
    因夏某故意逾期提交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罚款5万元,并告知其申请复议权利。
    夏某当庭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不申请复议,并于当日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夏某在与刘某、某建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新证据事由申请再审。
    合议庭经审查发现,夏某逾期提供的新证据与诉争工程款数额有关,属于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依法应当采纳。


    IP属地:北京2楼2020-07-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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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原审法院已向其申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和要求,并多次要求其提供与诉争工程款数额有关的证据,且释明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夏某仍未提交,直至申请再审阶段才作为新证据提出,亦未对其逾期提供证据说明合理理由。


      IP属地:北京4楼2020-07-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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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议庭及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一致认为,如对夏某拒不提交证据、故意逾期提交证据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不予以处罚,将变相鼓励或放纵当事人不守诉讼诚信,导致对诉讼权利的滥用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议庭决定对夏某提供的新证据予以采纳;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经本院院长批准,对夏某故意逾期提供证据的行为予以司法处罚。
        来源:人民法院报 (周 瑞 黄 蕊)


        IP属地:北京5楼2020-07-1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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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6楼2020-07-1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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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当事人虚假陈述 被罚一万元
            在对虚假陈述坚持露头即打的同时,还应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对其予以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案例
            6月17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通报称,近期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在诉讼中故意把三次借款说成5次,将10万元债权虚增至19.4万元,并出具所谓的借条作为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
            “偷鸡不成蚀把米”。为非法获取不当利益,这名当事人竟然虚构借款事实,企图诱导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张某在诉讼中的虚假陈述行为,既违反了当事人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基本诉讼原则,又踩踏了法律红线,被法院处以罚款1万元,纯属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所谓虚假陈述,
            是指案件当事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 故意陈述虚假案件事实, 或者故意虚假否认、虚假自认,严重影响民事诉讼的行为。
            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故意作虚假陈述,不仅给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增加了难度,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在客观上扰乱了审理秩序,绝不能任其胡作非为。
            尤为重要的是,虚假陈述一旦得逞,相关当事人就会以合法形式规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取得不应取得的利益,损害相对权利主体的实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所以应该对其露头即打,严惩不贷。


            IP属地:北京7楼2020-07-11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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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近年来,诉讼中的虚假陈述时有发生。鉴于其巨大的危害性,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如构成犯罪,则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同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只要查证属实,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还可以对其处以最高15日的拘留。
              如此严厉的惩罚,对于那些企图通过虚假陈述而获取非法利益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最为响亮的法治警钟。
              人无信不立。在诉讼中恪守诚信原则,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是每个当事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现实中,不少当事人之所以甘冒巨大法律风险而作虚假陈述,除了见利忘义的不良心态驱使外,还与依法惩处的力度不够相关。


              IP属地:北京8楼2020-07-11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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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目前法院对虚假陈述者的处罚已做到了露头即打,但从处罚的力度来看,不论是罚款还是拘留,都相对比较温和。
                而追究刑事责任,因入罪门槛较高,则少之又少,这无形中助长了虚假陈述者有恃无恐的嚣张心态。
                有鉴于此,在对虚假陈述坚持露头即打的同时,还应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对其予以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才能以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追究的全覆盖,让严惩保持常态化,倒逼有虚假陈述歪念的当事人自觉敬畏法律,守住诚信诉讼的底线。
                责任编辑:孙溯清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智全


                IP属地:北京9楼2020-07-1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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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近期两件比较有代表性的民事诉讼罚款的案件,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尤其是注册商标被提撤销三年不使用的案件中,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使用证据时,一定要真实提交。
                  对于逾越法律界线的事情,一定要听取代理律师的意见,不要以身试法。


                  IP属地:北京10楼2020-07-1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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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有认真去看的人


                    IP属地:北京11楼2020-07-1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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