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上班的全日制农电工(合同工)前两天在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谁知道电力局拿出来的却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以前的全日制农电工,在电力局工作将要满10年的时候,电力局要把这些曾经在电力局辛勤工作近10年挥洒汗水血水近10年的人变成钟点工。对于这种行为,我用12个字概括: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亵渎法律!
新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电力局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违背了新劳动合同法!
在这里,我想说,全日制的农电工们,对于这种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是最终的受害者,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行动起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呼唤公平!我们拒绝歧视!!!
新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电力局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违背了新劳动合同法!
在这里,我想说,全日制的农电工们,对于这种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是最终的受害者,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行动起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呼唤公平!我们拒绝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