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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龙游县詹家镇石亘村村党员干部李智高宅基地违建违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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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龙游县詹家镇石亘村村党员干部李智高宅基地违建违批的举报
各级领导好:
我是浙江省龙游县詹家镇石亘村村民吴珏,现在举报我村党员干部村两委李智高违规违法利用他人名义骗取批建房屋等事项进行实名举报,
内容:
我村村委李智高利用其堂哥李建勤名义批建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实际使用人为李智高本人)(申请理由为帮扶李建勤解决住房问题,)属于违法违规骗取宅基地审批批建,且其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名下,一套在其堂哥李建勤名下,实际使用人为李智高,出资人建造人为李智高,以其堂哥李建勤名义通过借名骗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限的土地资源建造。
我村党员干部无视农村宅基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违反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之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否则,“一户一宅”的分配原则即不复存在。
身为党员干部的李智高利用职务便利使用他人名义伙同村级镇级骗取二套宅基地其违背国家有关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助长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个人通过借名骗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限的土地资源,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
其二:因举报人申请宅基地的信访中,龙游县詹家镇政府给予答复意见《詹信访复字(2018)15号》签发人:龙游县詹家镇副镇长:傅以平,傅以平镇长表示李智高目前所有的举报人提及的宅基地,以李建勤名义于2014年11月份合法审核的,土地性质为耕地已办理农转非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20142241)号),是合法的,按照镇政府的答复意见其利用在村级任用干部期间批建的农村房屋是合法的?官官相护、搞利益输送、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政府才能得民心!
举报其二:宅基地的审批划拨权为乡(镇)及村干部所操纵,越权划拨,以权谋私的现象严重,骗取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秩序混乱,背离了《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一户多宅、乱占地建房、多占地建房的现象盛行,“空心村”现象明显。法律规定的单一性和取得方式多样性冲突。在有一户多宅的情况下,还有许多农民没有宅基地一家几代人居住在一起,这就是几户有一处住宅。
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申请人冒用他人名义申请批地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党员干部村两委李智高冒用他人名义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为何在龙游县詹家镇镇府的眼里就合法了呢?就按照镇镇府说法利用李建勤报批的宅基地批复手续是合法的,那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翻建的宅基地房屋不能超过原来规定的面积,否则就是非法占地。敢问超面积了吗?是否属于非法占地?请直管主管部门给予答复。
问题一:党员干部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合法吗?
问题二:被举报人利用其堂哥名义批建属于自己的农村宅基地真的合规合法合情合理吗?
问题三:退一万步说如合规合法合情合理那么李建勤其一人是否能批建如此之大的使用面积?法律依据在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子明,我不得其解!
举报其三:具可靠村民反应龙游县石亘村于李智高开饭店期间,在李智高处用于吃喝宴请消费进50万元,具了解基本为实具体是如何入村级账目希望有个部门介入调查。
此致
敬礼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0-04-25 13: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