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破戒了。而且一连破了两个。
一是看午夜场电影。
通常两种人会去看午夜场电影,一是情侣,而是寂寞的人。我两者都不是,或者说两者都是。MJ的音乐是我的情侣,没有他的音乐我会寂寞。
二是尖叫。
在我的记忆中,我这三十好几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过尖叫。即使在我很小的时候也是如此。第一次听MJ的音乐(BAD)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被他的尖叫声触到耳朵了。说实话我讨厌尖叫。但是MJ的除外。如果演唱会上或者劲歌当中没有尖叫,肯定会觉得如同酸辣汤少了胡椒粉。
然而,无论我多么喜欢MJ的音乐和他的尖叫,我从来没有跟着他的音乐尖叫过。即使我努力地学他唱歌的时候,到了这里我必定自动跳过。好像在我的身体的各项功能中自动屏蔽了尖叫这一项。即使我想要尖叫,当它还在我的喉返神经中酝酿的时候,大脑的某个地方已经用一扇门“啪”地把它关掉了。
可是今天我尖叫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午夜的轮回之中。
当MJ唱”Jam”的时候我脑袋里的门突然跟着音乐打开了。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已经尖叫出声。我的声音听上去那么陌生,好像来自别人,可是它却使我如此兴奋。当”Billie Jean”的鼓点响起时我又尖叫了。这次我开始熟悉自己的这项新功能。据说欣赏某种艺术的最高境界就是亲手操作。这样才能体会到它的身临其境的细微妙处。原来听MJ的音乐应当要随着他的鼓点尖叫的,就像跟着他唱歌,跟着他起舞一样。
回过头去想,在很多年前,MJ还帮我破过另一个戒,那就是享受爱。爱便是爱,不管爱的对象是谁,只要真心地去爱,善意地去爱,那是最自然、最和谐的情感,不需要恐惧,不需要逃避。是是非非任由别人说去吧。我只知道此刻我充满着欣赏的喜悦和勇敢的爱。
MJ,你想说的,我都已经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