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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你中心《关于确定金山区2016年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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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确定金山区2016年共有产权房供应销售基准价格及购房人产权份额的请示》(金住保〔2017〕1号)收悉。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市府令〔2016〕39号)及《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沪发改价督〔2016〕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定价程序,经报区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销售基准价格
(一)金山卫镇万和家园剩余筹建房源:销售基准价格为5800元/平方米;
(二)吕巷镇吕巷名苑剩余配建房源:销售基准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
(三)山阳镇旭新华庭剩余配建房源:销售基准价格为7300元/平方米;
(四)朱泾镇万祥金邸剩余配建房源:销售基准价格为8900元/平方米。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单套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格和上下浮动幅度确定。单套房的上下浮动幅度,根据楼层、朝向、位置来确定,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以单套销售价格计算的项目住房销售总额,应与以销售基准价格计算的项目住房销售总额相等。
二、购房人产权份额
(一)金山卫镇万和家园剩余筹建房源:购房人产权份额为70%;
(二)吕巷镇吕巷名苑剩余配建房源:购房人产权份额为70%;
(三)山阳镇旭新华庭剩余配建房源:购房人产权份额为60%;
(四)朱泾镇万祥金邸剩余配建房源:购房人产权份额为60%。
三、有效期限
上述定价方案,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的,需重新核准。
【图片】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1-11 23: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