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支队,主要承担海淀行政区内的消防监督执法、消防行政审批、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根据北京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本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发展海淀区多种形式队伍建设,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海淀区社会经济发展,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自愿从事政府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政府合同制消防员体检及体能测试。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准驾B2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操驾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退伍军人、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7.本人和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邪教分子的;
(7)患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安全员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内小型消防站。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 24小时驻勤。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给予一个月带薪岗前培训,试用期工资不低于5000元,试用期结束,根据个人工作现实表现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平均月税后工资7000多+公积金=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