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用说大乘法,即便是阿含经对于心色二法的认知,也是”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心色二法是相互支撑起来的,不可以即混淆,色法(物质都有质碍性、变坏性)所认识的对象,心法是能认识的主体。心法是心与心所二法,在外六尘境中落谢的影相。所以在《百法明门论》中说色法“二所影现故”,共有十一种色法。所以色法是不能离开心法而存在的。
二、通俗一点说: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只是你内心的呈现而已。万法唯识,这个唯不是“只有”的意识,是拣别义,一切存在都离不开我们的认识,所以摄论才说“一水四见”,所以四大亦无有定法名为四大,水大在天界可以化为琉璃,随意念起变化,人见为水,鬼见为浓血,腥臭不食,鱼见为窟宅,即看到了家。同样,地狱道看到是劫灰、是猛火,修罗道看到了女人的眼泪。
三、从赖耶的角度看,色法的种子与心法的种子各各亦不混杂,皆由八识的生,这个生是幻生,不是真实生,因为只有缘生性,非自性生。心有生、住、异、灭。色有、成、住、坏、空。色法没有寿量之称,因为没有命根,所以没有寿、暖、识三相。物质存在,皆有变坏性,无坚住性,即便是舍利子(灵骨)一样也是生灭法,《大智度论》说:只要把舍利子放在龟壳上,用白羊角一敲就碎(藏传佛教说用受孕的鸡蛋敲也会碎)。
四、心色二法相互依存,没有离开心的色,亦无离开色的心。没有存在最小不可分的物质,因为如果有这个最小不可分的东西,即然是物质,占据一定的空间(东西南北四面),那么就一定还可以分,如果这种近于虚空的“邻虚尘”(极微)是存在的,又没有质量与空间,反推一下,有无量的邻虚尘也不能合为一,因为无数个0合起来还是0,所以唯识把极略色,做为一种物殊的色法,为法处所摄色。二者相互依存,但无妨心法有时会单独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