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巧的物件反射着月光,在地板上留下摇曳的影子。
那是个银白的耳坠,路明非买的。当时他正在马路上遛弯,那个秃头店长就跑到他跟前眉飞色舞,说我们店里的货色都是世界顶级包您满意,估摸着是看上了学生会为路明非打造的那身行头。
所有首饰有序地摆在展览柜台前,标价都在5位数以上。
路明非想婉拒的时候,眼角瞄到了柜台角落,银色耳坠像垃圾一样蜷缩在那里。
“哦,那是收货那会儿人家白送的小玩意,铂金的,1000便宜算你。”
路明非好说歹说把价格讲到980。
学生会是很有钱的,但他的个人资产就相当有限了,对路明非来说花九百多块买个完全用不上的玩意算是大出血。
的确是用不上,他能送给谁?诺诺?他还记得凯撒在斯里兰卡用塔菲石给未婚妻打了对耳坠的事。据当事人说他打耳坠的材料原本想用那个一千多万美元的永恒之心,后来发现他预想的款式太大了,永恒之心不够打一对的,这才退而求其次。
虽然老话讲情义无价……但凡事都要对比啊兄弟!人家开科尼赛克带妹子兜风你蹬自行车?人家请妹子去米其林吃烟熏北极红点鲑,你请人去校门口吃12块一碗的过桥米线还不给加菜?就算人妹子不说什么你自己也得好意思啊!
所以在诺诺21岁的时候他送了个相当实用的小物件——闹钟,看上去效果还不错,起码凯撒绝不会送那种东西,在他眼里大多时候实用即代表着廉价。
耳坠是两朵花斜拼在一起的形状,花是卡萨布兰卡。做工精细,但以花做外型还是有些老套了,挂在网店上估计也是鲜有人问津的那种。
为什么会买这个呢?路明非也不清楚,就像你去宠物店里看猫,看到趴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一只,你想也不想就是它了……尽管那不是你要买的品种,甚至你原本只是进去看看没打算买。
至于他为什么会在夜里看着这款女士耳坠……因为他刚刚发现丢了一个,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到。虽说不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但起码花了他900多,就这么丢了还是会舍不得。
他收起耳坠,无奈地靠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