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吧主打算开一个关于发酵床在南方应用的帖子,算作预告地发这个帖子的同时告诉各位一个消息:
没错,如题所示。懒得听本吧主讲故事的各位可以直接按标题的字面意思理解,如果家里有发酵床养殖畜禽的,直接去淘宝或水产药店购买一些水产用的噬菌蛭弧菌稀释喷洒发酵床就OK!这个噬菌蛭弧菌可以理解为活的抗生素,能钻进大肠杆菌沙门氏菌之类的病原菌体内把它们弄死,却很少伤害有益菌。这正是我们一直想要的效果。至于做相关产品的厂商也欢迎抄袭!因为本吧主已经放弃将噬菌蛭弧菌用于发酵床用途的专利权,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推广使用。
接下来本吧主要开始讲故事啦:
这个发酵床养殖模式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但是坏处也很明显,早在本吧主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听有人对其嗤之以鼻,说发酵床养殖模式是十分不科学的,是明摆着增加病原菌感染的机会,明摆着病从口入,但却有一群人前赴后继地往这个坑里跳。。。这话虽然听得令人不高兴,但说的却是事实:虽然理想的发酵床应当是有益菌占有绝对优势,但是事实上却不一定如此,事实证明养殖户并不能很好地维护发酵床,以至于很多人手里的发酵床里面病原菌严重泛滥且严重耐药。
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得以解决,那么也不是大问题,不用不就好了?但是本吧主却不这么想:那时本吧主在前辈的带领下很早就接触了环保圈,于是自然也预料到近两年的环保整治浪潮必将来临,因此一定要有能够控制养殖粪污排放的方法,虽然以前有沼气池,现在还有与养殖场地分离的异位发酵床,但是从物美价廉、省时省力的角度来说,大多数人还是希望能够使用上述常规的原位发酵床模式。因此本吧主的立场是支持原位发酵床模式,这就意味着需要解决病原菌的矛盾,也就是如何消灭病原菌而不伤害或者少伤害有益菌。
可是这谈何容易呢。。。如果使用消毒剂,那么很明显用少了没用,用多了有益菌也会被杀灭,并且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量有益菌的存在还会削弱消毒剂的作用,因为这些有益菌相当于给病原菌当做了挡箭牌。因此,以菌制菌仍然是最主要的方向。
一开始本吧主考虑的是老办法,就是在有益菌中挑选对抗病原菌的能力强的菌株,精益求精地选出它们,然后整合到EM中,作为发酵床所使用的菌种。但是后来事情出现了转机,某一天在外面玩的时候捡到了一个瓶子,上面写着“噬菌蛭弧菌冻干粉”。当时在学习兽医专业的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具有类似于噬菌体的作用与特征。后来回去查了一下相关资料才知道,这个噬菌蛭弧菌在养殖领域有应用,曾经在畜牧领域作为兽药存在,但就在离当时不远的一个时间被废止了,也就是说以后它将不再作为兽药存在。可尽管如此,它在畜牧领域的应用也并不广泛,其原因非常可能在于其效果不稳定,以及其生产时使用的宿主菌的残留隐患;但是在水产领域,其使用倒是蛮广泛的。接下来的剧情大家应该能猜到:由于当时并没有任何关于噬菌蛭弧菌在发酵床方面的应用的资料,因此本吧主决定尝试将其应用于抑制发酵床中的病原菌,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课题。后来的试验结果也令人十分欣慰:使用了噬菌蛭弧菌的养鸡发酵床中的大肠菌群去除率达到了92% ,而对其他有益菌的影响微乎其微。
在毕业前夕,本吧主对将噬菌蛭弧菌用于减少发酵床病原菌的做法申请了专利,心想到时候将其授权给我信任的厂商,自己也能坐享其成地收点授权费。但现实总是阴错阳差,这项专利在去年下达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其意思就是其他都OK,但是权利要求书不能这么写,请改,改好再说。但这份审查意见通知书来得也很不容易,因为当时为我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已经解散了,但我却还不知道,而他们也没有给我通知,于是我还通过最初的途径费劲地联系他们索要到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写好了答复稿交给了他们。后来收到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其意思是还有一个地方没改好,快改了就能拿专利证书了。可这回我怎么也联系不上之前的专利代理机构了,后来经过百般努力才联系到这个专利代理机构原先的负责人,并且拿到了上述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及刚刚下发的视为撤回通知书,同时得知该专利代理机构已经解散,同时表示不再对我在这项专利申请负责。。。
得知上述消息,当时的本吧主火冒三丈,心想:你们不干了好歹说一声呀!别耽误人家事呀。。。接下来怎么办呢?按规矩是再找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帮忙,交钱恢复该专利申请的流程,进行最后一轮答复,坐等拿专利证书;同时还可以对原先那个专利代理机构起诉索赔等等。。。
但这时候,本吧主改变主意了!决定不再恢复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因为这时候我想通了!来自大自然的东西,大家应当平等地分享利用,而不应当为本吧主所独占;所以这项专利申请的碰壁也被本吧主视为宿命而坦然接受。况且我国很多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很差,更何况将噬菌蛭弧菌用于控制发酵床病原菌的做法是个一捅就破的窗户纸,企图靠专利而独占这个方法也是不现实的;除了证明这办法是我发明的之外,也没啥卵用了。
OK!今天的故事讲完了。希望各位不要抱怨本吧主因为私心而到现在才跟大家讲这一方法。同时希望这一方法能够帮到大家,让养殖更容易,也让相关厂商多一条产品道路。
没错,如题所示。懒得听本吧主讲故事的各位可以直接按标题的字面意思理解,如果家里有发酵床养殖畜禽的,直接去淘宝或水产药店购买一些水产用的噬菌蛭弧菌稀释喷洒发酵床就OK!这个噬菌蛭弧菌可以理解为活的抗生素,能钻进大肠杆菌沙门氏菌之类的病原菌体内把它们弄死,却很少伤害有益菌。这正是我们一直想要的效果。至于做相关产品的厂商也欢迎抄袭!因为本吧主已经放弃将噬菌蛭弧菌用于发酵床用途的专利权,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推广使用。
接下来本吧主要开始讲故事啦:
这个发酵床养殖模式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但是坏处也很明显,早在本吧主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听有人对其嗤之以鼻,说发酵床养殖模式是十分不科学的,是明摆着增加病原菌感染的机会,明摆着病从口入,但却有一群人前赴后继地往这个坑里跳。。。这话虽然听得令人不高兴,但说的却是事实:虽然理想的发酵床应当是有益菌占有绝对优势,但是事实上却不一定如此,事实证明养殖户并不能很好地维护发酵床,以至于很多人手里的发酵床里面病原菌严重泛滥且严重耐药。
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得以解决,那么也不是大问题,不用不就好了?但是本吧主却不这么想:那时本吧主在前辈的带领下很早就接触了环保圈,于是自然也预料到近两年的环保整治浪潮必将来临,因此一定要有能够控制养殖粪污排放的方法,虽然以前有沼气池,现在还有与养殖场地分离的异位发酵床,但是从物美价廉、省时省力的角度来说,大多数人还是希望能够使用上述常规的原位发酵床模式。因此本吧主的立场是支持原位发酵床模式,这就意味着需要解决病原菌的矛盾,也就是如何消灭病原菌而不伤害或者少伤害有益菌。
可是这谈何容易呢。。。如果使用消毒剂,那么很明显用少了没用,用多了有益菌也会被杀灭,并且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量有益菌的存在还会削弱消毒剂的作用,因为这些有益菌相当于给病原菌当做了挡箭牌。因此,以菌制菌仍然是最主要的方向。
一开始本吧主考虑的是老办法,就是在有益菌中挑选对抗病原菌的能力强的菌株,精益求精地选出它们,然后整合到EM中,作为发酵床所使用的菌种。但是后来事情出现了转机,某一天在外面玩的时候捡到了一个瓶子,上面写着“噬菌蛭弧菌冻干粉”。当时在学习兽医专业的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东西具有类似于噬菌体的作用与特征。后来回去查了一下相关资料才知道,这个噬菌蛭弧菌在养殖领域有应用,曾经在畜牧领域作为兽药存在,但就在离当时不远的一个时间被废止了,也就是说以后它将不再作为兽药存在。可尽管如此,它在畜牧领域的应用也并不广泛,其原因非常可能在于其效果不稳定,以及其生产时使用的宿主菌的残留隐患;但是在水产领域,其使用倒是蛮广泛的。接下来的剧情大家应该能猜到:由于当时并没有任何关于噬菌蛭弧菌在发酵床方面的应用的资料,因此本吧主决定尝试将其应用于抑制发酵床中的病原菌,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课题。后来的试验结果也令人十分欣慰:使用了噬菌蛭弧菌的养鸡发酵床中的大肠菌群去除率达到了92% ,而对其他有益菌的影响微乎其微。
在毕业前夕,本吧主对将噬菌蛭弧菌用于减少发酵床病原菌的做法申请了专利,心想到时候将其授权给我信任的厂商,自己也能坐享其成地收点授权费。但现实总是阴错阳差,这项专利在去年下达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其意思就是其他都OK,但是权利要求书不能这么写,请改,改好再说。但这份审查意见通知书来得也很不容易,因为当时为我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已经解散了,但我却还不知道,而他们也没有给我通知,于是我还通过最初的途径费劲地联系他们索要到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写好了答复稿交给了他们。后来收到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其意思是还有一个地方没改好,快改了就能拿专利证书了。可这回我怎么也联系不上之前的专利代理机构了,后来经过百般努力才联系到这个专利代理机构原先的负责人,并且拿到了上述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及刚刚下发的视为撤回通知书,同时得知该专利代理机构已经解散,同时表示不再对我在这项专利申请负责。。。
得知上述消息,当时的本吧主火冒三丈,心想:你们不干了好歹说一声呀!别耽误人家事呀。。。接下来怎么办呢?按规矩是再找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帮忙,交钱恢复该专利申请的流程,进行最后一轮答复,坐等拿专利证书;同时还可以对原先那个专利代理机构起诉索赔等等。。。
但这时候,本吧主改变主意了!决定不再恢复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因为这时候我想通了!来自大自然的东西,大家应当平等地分享利用,而不应当为本吧主所独占;所以这项专利申请的碰壁也被本吧主视为宿命而坦然接受。况且我国很多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很差,更何况将噬菌蛭弧菌用于控制发酵床病原菌的做法是个一捅就破的窗户纸,企图靠专利而独占这个方法也是不现实的;除了证明这办法是我发明的之外,也没啥卵用了。
OK!今天的故事讲完了。希望各位不要抱怨本吧主因为私心而到现在才跟大家讲这一方法。同时希望这一方法能够帮到大家,让养殖更容易,也让相关厂商多一条产品道路。